都龙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优化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规范我镇行政执法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平、公正、有效、透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随机抽查依法规范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二、工作措施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照全镇行政权力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应依法立案查处的外,采取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我镇有监督检查职责的中心(站所、办),分别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制定,并报镇党政办汇总。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我镇具有监督检查职责的中心(站所、办)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从有执法证件、有办案经验的人员中选取。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开展随机抽查,可以根据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时指根据检查对象的特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要根据检查工作实际结合应用,确保执法效能。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等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至少抽取的监管对象比例不低于40%。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属于上级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中心(站所、办)务必高度重视,镇级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中心(站所、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镇有监督检查职责的中心(站所、办),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监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梳理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推行随机抽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配合,虚心接受上级的各项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