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10日起对马关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截至2020年7月底,马关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含政府平台公司)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0年8月10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为16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高 昆 行政执法证编号:YWS09592
审计组成员:杨恭波 行政执法证编号:YWS13412
熊 娅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高 昆 13887648525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马关县审计局 0876-7122061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漏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76-7120688
马关县审计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