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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4

王万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休闲广场内经营活动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广场内时有不按规定经营的现象,我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区内各休闲广场进行巡逻整治,对广场不按规定经营儿童电动车及漂移车的问题,积极引导、劝离,定点留人监管,确保广场安全畅通,加大了监管力度。截至目前,我单位每天分片包干定点定人加强值守共劝导63余起经营儿童电动车、漂移三轮车行为。专项整治完成后,转入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五加二,白加黑”方式,实行“轮班制”和“全天候执法”,正常上班与错时上班巡查整治相结合,加大对城区内各休闲广场不按规定经营的行为进行整治和管控,持续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管理维护;对排查中存在的顽固性违法违规现象和执法中发现的情节恶劣的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形成有效震慑,全面消除违法违规经营儿童电动车、漂移三轮车的行为。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虹坤,7122366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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