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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1/04

顾培湘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把闲置的板子街原卫健局办公用房进行修缮后划拨给六个民族学会使用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办发〔2023〕33号)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和调剂以及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原则上不得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此,你提出的把原卫健局办公用房划给六个民族学会使用不在我们调剂范围内,也就是社会组织不得享受国家办公用房的权利。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马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立润,13577678648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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