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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号 关于对参合农民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进行补助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9
建议号:94
  提案人:汪林
  内 容:
  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政策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农政策。自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机构以来,广大人民群众涌跃参加。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局面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深受农民朋友的赞誉和拥护。
  但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生活方式的不断改善和提高,一些重特大疾病也在农村不断发生和漫延。一部份患了重特大疾病的农户,由于病情的恶化、医疗费用的高昂,仍然存在患了重病不敢住院医治或无钱医治的情况,就是医好了也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特别是一部份参合农民在2007年前患了重病的农民,大部份背着沉重的债务。又因受当前国际经济危机的直接影响,农民打工难、农副产品下滑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农民患者因治病背上三、四万元的银行贷款,不用说还本金,就每年偿还利息都成了大问题,这就成了因病而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为了帮助这部份在2007年前参合农民因患大病背上沉重债务的农户尽早摆脱贫困,建议县人民政府对2007年前患重特大疾病,治疗费用超万元以上的农户给予特殊的医疗费用补助,以助他们早日脱贫。
  承办单位:卫生局、民政局
  责任领导:闻志高、张朝坤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6月2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卫生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

会议第094号建议的答复函

汪林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参合农民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进行补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到2007年才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且新农合资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因此,你反映的2007年以前因患重特大病就医而背上巨额债务的农户,作为卫生部门我们无力帮助解决其背负的债务。但是,我县自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县人民政府已经考虑到农村群众患特殊病将增加家庭负担,甚至导致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因此提高了患特殊病(如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等)农民的住院封顶线,从2007年的15000元提高到了30000元,比患一般疾病农民的住院报销封顶线高10000元,并且报销比例还比一般疾病提高10%执行(在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县民政局对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和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患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即二次救助。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村群众得到实惠。
  希望你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顾培林(7124319)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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