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 42
提案人:柃霖 熊熙 石安徽 杨锦祥 赵梁钱 张恩菊 许自云 杨梅 姚雯芸
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多年来,我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属于医疗非营利性的医疗服务机构。为控制人口增长,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人口素质,计划战线上的人们在默默无闻地埋头苦干着。面临全县育龄人群以前是单纯的放环、取环、引产等手术,但面临新时期的服务,近几年的计生服务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从而使计生服务的工作量也在逐年加大。为确保能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人员常常加班加点的工作情况日继增多,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担当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但目前全县的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人员待遇极低,从未得到什么夜班补贴、加班、误餐费等,但工作上的付出与所得待遇相关较大,加之除了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人员外,全县卫生医疗系统均发放夜班补贴、加班费、误餐费等,这样导致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较差,为了加强用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参照《马关县医疗卫生系统发放夜班、加班、误餐费的意见》给予全县计生系统医务人员发放夜班、加班和误餐费。
承办单位:人事局
责任人:杨立海
政府督办领导:李献文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6月26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事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函
石安徽等9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计生系统医务人员超工作量待遇问题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计生系统医务人员超工作量的待遇问题,经我局研究并报经县政府同意(马政党〔2009〕15号文件):
一、鉴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兼有从事医疗救治的工作职能,而乡镇计生服务所无从事医疗救治职能职责,结合卫生系统已暂时准予发放夜班费、加班费、误餐费的实际,准予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从2009年3月1日起发放夜班费、加班费、误餐费。
二、夜班费发放标准:每人每天补助10元;加班费发放标准:连续加班6小时及其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50元,不足6小时的按每人每小时补助8元计算;误餐费发放标准:一天以一餐为限,每人每天补助6元,按月发放。所需经费财政不再核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自行解决。
三、要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严格出勤管理,按实际发生情况计发。若国家有统一规定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这样,我县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超工作量的待遇问题已得到了妥善解决。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卢伟高 7125193
二ОО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