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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号 关于马关县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等级职员)待遇晋升的提案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8

  提案号 67
  提案人:许自云 石安徽 杨锦祥 赵梁钱 杨 梅 晏兰君 徐天和 熊 熙 姚雯芸 李贵洪
  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设有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人员即: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和也不是工人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了多年,为群众和单位作出了应有的工作贡献,但在工资待遇上是有区别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按专业技术职称考核作相应的上调,工人是按工龄年限上调,待遇也就相应的得到提高。但对不是工人的管理人员来说,没有职称考核,也没有明确的工龄年限,只有按等级(六级、五级等)职员来调整工资,但存在部分此类人员工作了多年,在每次工资调整都没得到晋级。为加强用人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建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工作多年的不是工人的管理人员按工作年限来调整他们的等级职员。
  承办单位:人事局
  责任人:杨立海
  政府督办领导:李献文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6月26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事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67号提案的答复函

许自云等10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马关县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等级职员)待遇晋升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7〕13号)精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已包括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岗位的设置管理。目前,该项工作州级正在进行试点,待全州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我局将严格按政策规定,规范职员岗位管理,落实职员待遇晋升。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卢伟高  7125193

 

                               二ОО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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