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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委书记少队辅导员管理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0/03/25

  提案号 25
  提案人:刘晓梦、江艳玲、马正跃、张以慧、谢兴春
  内容:学校是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发展的重要根据地,也是组织开展活动最多的阵地,而就校的少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就是带领这支队伍的邻头雁。近年来,由于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不学压力、竞聘上岗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部份学校少队辅导员,团委书记不愿意担任此工作职务,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中。通过实地专访、调查部份学校,发现少队辅导员、学校团委书记在工作中有“三无”现象:一是除正常教学外要兼职少队或团队工作,造成工作量增大但无任何经济待遇。二是在2006年,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少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文山州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青联发〔2006〕11号)中明确少队辅导员的待遇,但绝大部份学校都没有落实;三是开展活动无经费。由于没有专项资费的预算,许多团队活动难以正常展开。
  学校少队辅导员,团委书记都是校领导选拔出来的年轻的优秀教师,他们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困扰,导致这支优秀的队伍正在丧失青春与活力。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县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马关县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明确岗位人员的配备条件、选拔聘用、工作职责及任务、待遇及考核,以规范的制度使这支队伍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
  承办单位:教育局
  责任人:袁加全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6月12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晓梦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委书记、少队辅导员管理的意见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团队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学生自治,培养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一个有效途径。抓好团队工作,首先是要选好团委书记、少队辅导员并加强管理,为此,县教育局积极与团县委研究、协商,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关县学校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关县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团委书记、少队辅导员的工作职责、配备与培训、建设与管理、考核与奖惩等方面工作,同时将团队工作纳入2010年对学校及校(园)考核的内容之一。县教育局已建立团队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进全县学校团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教育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尹定超   7122804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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