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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号 关于加强对饮用白酒监督力度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三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0/03/25

  提案号 49
  提案人:社会事业组
  内容:饮酒,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一,无论是喜事、大小事我们都善于用酒来表示心愿。饮酒一来,涉及马关千千万万户人家。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一些爆商奸商唯利视途,改变了酿酒方法或在酿酒过程中渗入其他物质,更有甚者,用水钩兑酒元素则为酒,部分地区出现了人员死亡,酒精中毒事件频频发生,还有部分酒则 蚕着整个人的身、心,社会期望有六七十年代的酒占邻市场,还群众一个饮酒安全环境。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食品、卫生部门加大对白酒监督力度;
  2、技术监督局、工商局联合整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并派出人员随时进行各摊点抽查,只要不合格坚决捣毁;
  3、以上部门均要认真执法,不要只罚款来代替,营造马关良好的安全饮酒环境。
  承办单位: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
  责任人: 李刚、贺永云、许子新
  政府督办领导:冯光焰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八届
第三次会议49号提案交办情况的答复函


政协社会事业组:
  你组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饮用白酒质量监督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食安委办(县食药监局)收到提案后,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我县饮用白酒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对整治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县质监局、工商局、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饮用白酒质量监管力度,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白酒市场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生产加工环节共有白酒生产企业(获证)2户(其中1户停产,1户正常生产),白酒加工小作坊49户;流通环节白酒经营户800余户,其中有200户左右分布在村委会一级;消费环节共有餐饮单位924户,其中600余户分布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地区。
  二、白酒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食品安全分段管理的原则,县质监部门具体负责生产加工环节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县工商部门具体负责市场流通环节企业监管,县卫生监督部门具体负责餐饮消费环节企业监管。各职能部门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狠抓白酒生产、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密切配合,切实加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2009年以来,相关职能部门共出动白酒监督执法人员1872人次,车辆268车次,检查白酒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及小作坊5158户次,查处不合格白酒(杂醇油和总酸总脂超标)及假冒高档白酒案件21件,涉案金额5万余元,没收销毁假冒高档白酒25瓶。
  (一)加大白酒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巡回检查力度,狠抓源头治理。一是加强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按照获证企业后续管理规定,采取季度巡查回访、年度审查、监督抽样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管理。不断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四查、四建、四落实”(查企业,建立质量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产品,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查区域,建立无缝监管机制,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查自身,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层级监管责任)的要求,重点检查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重点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白酒生产小作坊的监督力度。按照《文山州小作坊管理办法》不断加大小作坊的巡查力度,检查小作坊原辅材料进货渠道,加工生产环境,进销货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等。三是加大白酒的监督抽样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每年针对白酒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几年来,我县抽检不合格的白酒主要为总酸总脂、杂醇油超标。四是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小作坊进行技术指导,改进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同时,不断加大对白酒加工业主的宣传教育,保证生产合格的白酒产品。
  (二)加强白酒流通经营企业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各工商所(分局)每年初与散装白酒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树立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对无营业执照从事散装白酒经营的,一律封存,按照“查明原因,补办手续,从重处罚”的原则依法处理,达不到经营条件的一律取缔。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品,对未建立销售台账或台账记载不完整、散装酒销售去向不明确等酒品,一律封存并责令其停业整顿。三是落实进销货台账管理制度。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者,督促其建立酒类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等制度,统一实行散装白酒挂牌销售。四是提升巡查监管等级。各基层工商分局在制定日常巡查计划时,将散装白酒经营户监管等级提升为重点监管范围,定期分片包干对被取缔或处罚的当事人巡查回访、实施实时监控。对责令停业整顿户加强监控力度,在补办好相关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前坚决不准其营业。五是坚持投诉举报必查。在电台、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毒酒的危害。坚持“12315”全天值班制度,针对投诉举报查处力度达100%。六是加大抽检力度。州工商局食品检测车和县局的食品检测箱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上的散装白酒进行两次以上的抽检,适时掌握市场上销售的白酒质量状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强化餐饮消费单位管理制度,确保白酒消费安全。一是严格索证索票制度,严防劣质散装白酒进入餐饮业市场。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要求餐饮单位采购散装白酒时,必须索取白酒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白酒销售商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同批产品的检验报告单等票据,认真做好入库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餐饮业散装饮用白酒质量安全。二是认真落实“三防”措施(防苍蝇、防老鼠、防灰尘)。严格要求餐饮单位妥善保存散装白酒,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同库存放。三是严格白酒接待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在大型接待和重要贵宾接待时一般不使用散装白酒,如要使用必须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直以来,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在饮用白酒监管方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受群众消费水平及监管手段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我县饮用白酒监管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白酒生产加工普遍为小作坊,规模小,卫生条件差,甚至部份小作坊无牌无证,生产无规律,实施动态监管难度较大。
  二是农村白酒消费环境处于低下水平状态,农村群众劣质白酒识别能力普遍不高,卫生维权意识较差,加上农村市场点多、分散,不易监管,容易成为伪劣食品的侵害对象。
  三是各相关监管部门检测能力不足,检测设备落后,无专项经费,严重制约了散装白酒市场的监管成效。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分段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更新监管方法,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一是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积极开展“送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手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再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继续加大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的食品质量管理和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倡导诚信管理、诚信服务、诚信从业。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和餐饮单位的检查和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白酒市场的抽查抽检,确保农村饮用白酒安全。
  四是加大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地方政府联系汇报,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使当地领导认清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安排部署中心工作任务时,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关注食品安全。
  总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任重道远,我们一定会诚心接受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良好建议,尽职尽责,把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搞好,保证全县人民健康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我们对政协社会事业组给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诚挚的感谢。
  此函
  联系人:王鑫电话(传真):7123150
  马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李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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