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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号 关于用防空费建设地下防空设施的建议

来源:政协八届五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2/04/24

  提案号:38号
  提案人:社会事业联络组、李 飞、廖月宏、杨金龙、许自云、张恩菊、晏兰君、黄国美、周庆萍
  内容:
  我县每年收取的防空建设费上千万元左右,几年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也不敢作为其他用途,而老城区由于规划建设时,基本上都已实现市场化运作。老板将每一寸土地都卖空卖尽变现钞。而城市公共功能设施则没有空余土地,车辆找不到停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车辆逐步增多,原来宽敞的大小街道,每天白天夜晚到处都在街道两旁停得满满的,严重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良好形象,对提升一个城市的城市品位影响非常大。建议用城市防空建设费在老城区建2—3个地下停车场,平时作为停车之用,战时可作为防空之用,一举两得。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一、建议在县委旁的休闲广场、安平广场、松江花园等几处公共花园下面建设地下停车场,缓解这几处拥挤的停车压力。
  二、建议建成质量好、平时作停车之用,战时可作地下防空的多用途地下功能。
  三、鼓励新农贸市场的私营业主扩建其地下停车场。
  四、所有地下停车场实行有偿收费,管维结合,确保地下停车场有效运转。
  承办单位:人防办
  责任人:严能昌
  政府督办领导:冯光焰
  交办日期:2012年4月2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五次会议第3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李飞、廖月宏、杨金龙、许自云、张恩菊、晏兰君、黄国美和周庆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安平广场等下面用防空费修建防空设施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安危与发展的战略全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是做好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的需要,是有效保存战争潜力、打赢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基础。马关县地处祖国边陲,是中越边境上的重镇,其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属于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长期以来,马关人防工作一直得到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始终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人民防空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按照规定,在马关县城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的民用建筑都要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新建高层建筑(10层以上,含10层,或者基础开挖深度超过3米),按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建设防空地下室;新建多层建筑(9层以下,含9层,或者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建设防空地下室。但是,因地质、地形条件限制或不能保证施工安全以及规定的其他原因,不能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可以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建设。历年来的收费标准为:2000年5月1日前,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米3元。2000年5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米6元。2003年8月1日至今,高层建筑(10层以上,含10层,或者基础开挖深度超过3米),按应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与建筑物底层同等面积)计收,每平方米1200元;多层建筑(9层以下,含9层,或者基础开挖深度小于3米),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收,每平方米10元。因为马关县城私人建房比较多,地质地形情况较为特殊,多数新建民用建筑的基础开挖深度都超过3米,如果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多数新建民用建筑都应按建筑物底层面积每平方米120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设单位难以负担。所以,鉴于马关经济落后,县穷民贫的实际,为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2003年8月1日以来,我县对9层以下的多层建筑,都是“就低不就高”,执行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计收的收费政策。按此收费政策,2001-2011年的11年间,我县已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总额也没有各位委员所认为的那么多。已收取的资金中一部分按照规定上缴省州财政,一部分返还专项用于我县人民防空建设,因此,财政结存下来的资金就已非常少。对于财政返还的资金,我县严格按《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南省人民防空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行〔2010〕10号)和《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 人民防空经费支出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云防办〔2011〕79号)文件规定的用途,专项用于人防建设事业发展。
    对于各位委员提出的“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在安平广场、休闲广场、淞江花园等下面修建2-3个地下停车场,平时用作地下停车使用,以缓解城区停车困难、交通拥挤的状况,战时用于人民防空用途的建议”,提得非常好,也符合马关县城人民防空工作的需要。但是,人防工程属于军事设施,国家规定的技术、战术和防护标准高,质量要求严,相应的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也比一般民用建筑高得多。经我办对照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按照建设最低防护等级6B级(此防护等级只能用于物资储备,不能用于人员掩蔽)的防空地下室测算,在我县新建民用建筑时同步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每平方米的建设成本约在3000-4000元之间,如果在现有已建成的几个花园、广场下开挖建设,每平方米建设成本则更要高达4000-5000元。按一个地下停车场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约能停放30-40台小轿车)计算,其建设资金约需400-500万元,才能建成一个达到最低防护标准、功能齐全、平战适用的防空地下室,而且按规定战时还不能用于人员掩蔽。如果要建设能满足战时人员掩蔽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其建设成本将更高。而我省人防办规定,公用人防工程(指公用的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备工程)建设不给资金补助。综合我县的情况来看,县级政财困难,难于补助,结存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资金少,现有的人防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开支较大,加之建设成本高的实际,在短时间内还难于建设各位委员建议的地下停车场。同时,按相关规定,此资金只能用于建设防空地下室,而不能用于建设普通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国家有这方面的投资方向,我办将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支持进行建设。
    对于各位委员提出的“鼓励新农贸市场的私营业主扩建其地下停车场”这一建议,新农贸市场(商达农贸市场)的业主拟在骏城路和信合路的交叉路边建盖一幢高层建筑,并打算在建筑物下同步配套建设一个地下停车场。该业主已到我办咨询了解过相关政策规定,我办也给予了详细答复,并要求业主,如果该建设地点的地质情况符合人防工程的建设条件,要按人防工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做好项目的上报审批(县级人防部门没有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权)。目前,该建设项目正在上报审批中,一旦审批立项,地质条件也符合建设防空地下室的要求,我办将督促业主按人防工程的要求组织设计和施工,协助业主上报审批相关设计图纸,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业主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以鼓励其同步配套建设一个符合技术、战术标准和防护要求的防空地下室。
    各位委员,你们提出的建议很好,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人防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王世冲 0876-7128855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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