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66号
提案人:陈福琼 戚晶晶 蔡正坤 胡玉明 黄国美 马元发 马树忠 杨家荣 倪付俊 侯正清 蔡荣彬
内容:
由于没有敬老院管理人员编制,现在运行的小坝子敬老院管理人员是从社会上聘请的。她的工资待遇采取批准临时救助、给予享受城镇低保的方式发放,每月1200元。这样的领取方式不是长久之计。即将投入使用的仁和敬老院、县城敬老院也将聘请管理人员,也面临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发放的难题。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将敬老院管理人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人: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付坤林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6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陈福琼、戚晶晶、蔡正坤、胡玉明、黄国美、马元发、马树忠、杨家荣、侯正清、倪付俊、蔡荣彬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敬老院管理人员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敬老院建设是关爱老人、奉献社会、体恤民意、为民解忧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推进敬老院建设可以推动孤寡老人供养水平不断提升,促进老年事业快速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了敬老院建设。目前,我县敬老院管理人员是从社会上聘请的,工资待遇采取临时救助、享受城镇低保的方式发放,未纳入财政预算,确实存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敬老院运作涉及方方面面,在敬老院的管理办法、运作机制、管理人员数量上没有具体明确,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也没有明确。管理好敬老院,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为不断改善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敬老院的积极作用,我们将加强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研究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推进全县的敬老院建设。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孙恩云,0876—7121542。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