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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号 关于木厂城镇低保名额分配的提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8

  提案号:82号 
  提案人:罗起祥
  内容:
  木厂镇人口多,城镇居民人口逐年增加,部分居民又无土地,经济来源不少,生活保障不是很理想。为确保居民也享有国家低保优惠政策,特提出本提案。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政府给予重视,对木厂居民多分配些名额。
  承办单位:民政局
  责任人:李全斌    
  政府督办领导:罗家祥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8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罗起祥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木厂城镇低保名额分配》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生产自救的方针。
  关于建议多分配城镇低保名额的问题,近几年来,上级没有分配给我县城镇低保名额,故县也没有对乡镇(场)分配过城镇低保名额。目前,各乡镇(场)城镇低保名额均是五年前分配的。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加强动态管理,保障对象要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保障范围,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恳请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余德福       电话:7121284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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