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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号 关于农村低保的发放要公开公平的提案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8

  提案号:84号  
  提案人:付朝举
  内容:
  农村低保是广大农民享受改革开放成果伟大成效的一个集体体现,但是现实状况下,对农村低保的发放主要是申请,核准这些关键环节,切不尽人意,该得的不得,发放低保成了部分农村干部玩权弄术的手段,使部分群众很有意见,干部形象受到了亏损。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现行的措施和方法要改进:一是要对相关干部进行深刻教育;二是要加大监督的力度;三是要惩罚处理一些弄虚作假的干部;四是公开信息,建立以个完整的评判体系。
  承办单位:民政局
  责任人:李全斌   
  政府督办领导:罗家祥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8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付朝举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农村低保的发放要公开公平》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生产自救的方针。
  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加强动态管理,保障对象要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保障范围,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贫困群众纳入保障,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付朝举委员,针对您提出的农村低保发放要公开公平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马关县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实施方案》、《马关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报政府同意后发文执行。规范管理工作将正式组织实施,实施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是成立评议小组,人员组成: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由乡镇工作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以及推选本村委会内老党员、退休人员1-2名,在村组内比较正直、有威信的群众代表1-2名,富裕户、中等户、贫困户代表各1-2名。
  二是开展入户调查,调查程序:评议小组分组(每组不少于2人)到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初步筛选各村组贫困家庭,并对贫困户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填写《家庭成员信息采集及收入情况入户调查表》,被调查人员填写《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声明书》,并签名确认。并将初筛名单在村小组范围内进公示,公示期5天,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复核。
  三是评定初拟低保名单。根据调查情况计算出各贫困户家庭收入情况,根据家庭收入情况筛选出低于低保标准(1620元/人.年)的贫困家庭名单,然后组织召开评议小组会议,集中评定初步拟定纳入农村低保名单,并在村小组范围内向群众公示,公示期5天,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复核。
  四是确定低保名单,评定补助标准。由乡镇工作组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到各村小组召开群众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对所拟定的农村低保对象名单进行群众评议,正式确定农村低保名单。召开评议小组评审会议,对所确定的低保对象按保障标准及其家庭收入状况、生活状况、致贫原因等确定分类档次和补助金额,并进行审核报批前公示。
  五是审核审批。乡镇对各村委会报送的按标施保结果(分档名单及补助标准)进行抽查、认真审核,并在村小组进行审核报批前公示,公示期5天,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以村委会(社区)为单位,按 “马关县   乡(镇)     村委会(社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报批花名册”的规定格式填写,并以文件形式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通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工作的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将会得到进一步改进。
  恳请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余德福       电话:7121284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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