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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号 关于放开马关消防器材经营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3/27

提案号:131号
提案人:蔡正坤、陈福琼、恩代强、王鸿
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防观念不断转变,多数人民群众都有购买消防器材,防止火灾隐患的意识,但在马关除消防大队制定的一家有消防器材销售处,市场上都买不到,经调查了解,原因是消防大队不给卖,买了要罚款,文山很多商店能买到,并且价格不贵,如4公斤的灭火器文山卖60多元,马关专卖160元,人民群众难以承受。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放开消防器材的销售,由市场决定价格,不搞垄断,消防部门管器材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是否派上用场;
2.质监、工商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消防器材销售商家进行抽检,对质量不合格者进行严格处罚。
承办单位:公安局
责任人:杨智斌
政府督办领导:段建光
交办日期:2014年3月5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马关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
第九届二次会议第1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蔡正坤、陈福琼、恩代强、王鸿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放开马关消防器材经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现有消防器材经营门店2家,2家门店均属云瑞消防经营,确实存在单品器材价格高的现象,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马关消防器材经营市场份额小,经营消防器材的其他商家不愿意进入马关市场。同时,群众就近采购观念及市场监管不到位等情况,致使本地商家从中获取不合理收益。目前,马关县消防器材经营属市场调控,不存在指定和变相指定消防器材经营、使用情况。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县公安消防大队从以下方面着手,着力推进消防器材管理。一是注重检查督导,适时深入县内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一方面检查消防器材质量,确保产品合格率。另一方面注重了解消防器材价格,如出现哄抬价格情况,协调工商等部门从严查处。二是加大消防器材使用知识宣传,提醒消费者购买消防器材应注意事项。三是鼓励具有经营条件和资质的商户进入马关市场。
目前,全州消防器材购置地点主要集中在文山市河东路、七花广场石海路、盘龙体育馆华锡酒店附近,各业主可根据需要前往购买。马关县公安消防大队郑重承诺:不参与指定和变相指定消防器材;对具有《云南省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清单》的消防器材,不论从哪个县市购买,均予以认可。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公安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卢俊峰,电话:18008768096

马关县公安局
                               2014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夏时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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