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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号 关于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3/27

提案号:144号  
提案人:蔡正坤 杨昌富 王洪星 李平富
内容:
中央提出狠刹奢靡之风,反对铺张浪费,我县也出台了《马关县严禁奢侈浪费和大操大办的规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婚宴、丧事做了要求和规定。但近年来,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农村群众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越影越烈,有的甚至小孩升学、老人寿辰、子女生日、子女参军、立碑修房、开业庆典也广发请柬、收取礼金,与党中央“狠刹奢靡之风”的要求背道而驰。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加大政策宣传,制止大操大办;
2.对农村群众大操大办的,采取与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优秀党员、优秀村组干部评议、低保评议等想挂钩,控制农村大操大办不良之风;
3.抓反面典型,让其他群众引以为戒
4.对当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操大办的,严格落实《关于严禁奢侈浪费和大操大办的规定》要求,加强督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遏制不正之风。
承办单位:监察局
责任人:施和昌
政府督办领导:周廷喜
交办日期:2014年3月5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马关县监察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二次会议第13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陈福琼、蔡正坤、杨昌富、王洪星、李平富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提案,已交我局办里,现答复如下:
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问题,县纪委于2014年1月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狠刹四风的有关要求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通知》(马纪发〔2014〕3号文件)。文件中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和有关事宜界定。在以后的工作中,县纪委监察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加大政策宣传,制止大操大办。
2、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和各乡镇(场)的沟通协调,把农村大操大办与文明村、星级文明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组干部、农村低保评议等挂钩,控制农村大操大办不正之风。
3、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抓反面典型,让群众引以为戒。
4、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审批程序,加大督查和惩处力度,严格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通知》的规定。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余超武(7122542)

 

马关县监察局
2014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夏时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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