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 :134号
提案人:候发道 徐燕
内容:
马关县有124个村卫生室,317各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均达2名以上,每个村卫生室均有1名女乡村医生。从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乡村医生月平均工资已提高到545元/人(政府所在地540元,非政府所在地550元),采取省补助300元,州补助20元,县补助230元(政府所在地220元)的方式筹资,乡村医生的工作待遇相对较低,影响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为此,从2011年到2014年期间,全县共有退职乡村医生50人,按规定,每年工龄应给与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建议对我县退职的50多名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费。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给予解决我县退职的50多名乡村医生给予生活补助费。
承办单位:财政局
责任人: 田孟梅
政府督办领导: 周大伟
交办日期:2015年2月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侯发道、徐燕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县退职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据统计,2011至2014年间我县共有退职乡村医生50人,按工龄每年给予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计算,需补助资金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柒佰玖拾玖元整(¥:367799元)。目前,各职能部门正在对退职人员以及相关政策进行核实,待清查清楚后,一是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文政发〔1992〕132号的规定,对乡村医生因病、年老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卫生院同意,报县卫生局批准回家休息以及在工作期间正常死亡者,由县财政按其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年限,一年医龄发给一个月的劳务补贴。二是对2015年以后退职的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形成长效机制,按照“退一补一”的方式进行补助,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解决。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孙恩云,0876-7121542。
马关县财政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