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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号 关于配备健身器材的提案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9/29

由:关于配备健身器材的提案 提案者: 胡雁

内容: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意识日渐加深,群众开始越来越注重运动健身,为丰富群众生活,提升生活品质,提高国民素质,建议在都龙镇5个延边村委会(堡良街、茅坪、金竹山辣子寨、东瓜林)及镇文化站安装健身器材。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及措施:

建议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大对该块工作的投入力度,合理选择场地,科学规范安装,加强维护管理。

责任单位:文广体旅局

责任人蔡光超

政府督办领导:粟涛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一次会议

第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胡雁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配备健身器材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都龙5个延边村委会(堡良街、茅坪、金竹山、辣子寨、冬瓜林)已被列入我县“延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待项目实施后,我局会积极配合安装健身器材,故不在单独配备。为满足当地群众需要,今年3月份,我们已经在都龙镇南疆公园配备了建设器材,都龙文化站因场地狭窄,不适宜安装建设器材,故文化站不在单独安装。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体育工作。

 

 

马关县文广体旅局

2017年 6月29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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