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马主村委会照明路灯建设的提案
提案者 : 刘 荣
内容:
马主村委会下寨三个村小组共有192户755人,近年来,随着群众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对于精神层面要求越来越高,文化娱乐活动参与人数多,开展频繁,但因村小组照明设施不齐全,群众出行不方便,为更好的服务于群众日常生活,满足群众开展活动需求,需安装路灯20盏,经测算需要物资7万元。
提案人对本案的实施建议及措施:
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帮助解决建设所需物资。
责任单位: 八寨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唐兴福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一次会议第9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刘荣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马主村委会安装照明路灯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装太阳能路灯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求。马主村委会下寨三个村小组共有192户755人,户数比较集中,群众对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愿望强烈。经镇人民政府与有关企业对接,因太阳能面板、蓄电池、控制器等主要部件规格标准和灯杆高度材质的不同,每盏太阳能路灯安装的价格从3600元至9000元不等,即使按照每盏最低价3600元计算,20盏投入也达7.2万元。由于镇财政极为紧缺,上级目前也没有资金和项目投入,故暂时无力解决。
下一步,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挂钩单位汇报争取,早日解决马主村委会下寨三个村小组的太阳能路灯安装问题。
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镇基础设施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