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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公安局

来源: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2/03/07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马关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在森林警察大队加挂环食药侦大队牌子,在原职能职责基础上新增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打击防范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全县公安保卫工作,执行公安保卫任务;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二)分析、研究、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调解纠纷,查处治安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治安事件。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三)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违法信息的监控及情报信息的收集;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四)组织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的侦破和处置,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五)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马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授权的同国外警务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七)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八)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九)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负责抓捕罪犯、关押刑事犯罪分子、拘留违法人员以及强制收戒吸毒人员。

(十一)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交通事故。

(十二)掌握辖区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形势、规律,预防、制止、打处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违法犯罪。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四)做好公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全县公安边防业务建设,指挥全县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9个:马关县公安局机关设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信访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反恐怖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加挂环食药侦大队牌子)。

四、人员编制

马关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296名(含交警大队12名,森林警察大队33名)。其中,设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政治处主任1名(按同级副职配备)。

五、办公地址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逢春大道

六、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方式

0876—7122458

八、负责人

蒋正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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