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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1—9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工作情况通报

来源: 更新时间:2017/11/07

 20171—9月,我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被州上点名通报。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现将全县19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行业领域底数进一步厘清。截止930日,全县纳入云南省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监管对象共236户,其中:正常生产128户,停产110户。从行业领域看,非煤矿山14户、危险化学品27户、烟花爆竹2户、工贸类11户、交通运输19户、建筑施工1户、食品药品2户、电力17户、民爆1户、重点在建工程1个、其他33户。

(二)隐患排查初显成效。1月至9月,全县累计查出各类隐患1621基础管理648条、现场管理973,其中:一般隐患1621条、已整改1617条、正在整改4条、整改率99.75%1月至9月,全县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43条。一季度查出隐患437基础管理173条、现场管理264),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16条,二季度查出隐患539基础管理227条、现场管理312,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43条,三季度查出隐患645基础管理248条、现场管理397,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71。全县各行业上报达到2条以上的有烟花爆竹企业,只达到1条的有交通运输、建筑、食品药品等,最低的是电力只达到0.97条。

(三)企业标准现场管理自定义率。全县自定义总条数8200现场管理4691条、现场管理占总条数的57.21%、全省县(市、区)中排名105位。全县现场自定义率最高的是建筑施工80.65%,最低的是交通运输46.36%,没有制定的是民爆物品。

(四)三项检查率覆盖率有提高。截止930日,全县三项检查为:部门专项检查录入报表数31、录入企业96家、查出隐患256条,专家明察暗访录入报表数23、录入企业24家、查出隐患197条,政府综合督查录入报表数39、录入企业1家、查出隐患1条,全县覆盖率为32.81%。全省县(市、区)中排名46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从纳入系统监测对象的数量看,部分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部分企业基础信息不真实,标准制定不符合实际,隐患排查敷衍了事,隐患整改不积极,推一推动一动,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工作推进差距大。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指标项:全县1-9月份为99.25%,低于全省平均值99.85%企业隐患查出率指标项:全县为1.43条,低于全省平均值3.02条,在全省136个县(市、区)排名仅97位。企业标准现场管理自定义率指标项:全县自定义总条数8200条、其中:现场管理4691条、现场管理条数占总条数的57.21%,低于全省平均值69.4%,全省县(市、区)中排名105位。三项检查覆盖率指标项:全县三项检查为32.81%,低于全省平均值51.3%,全省县(市、区)中排名46位。

(三)到期未整改隐患问题突出。截止115日,全县到期未整改的一般隐患15条,其中:云南福马木业有限公司10条、云南兴建马关水泥有限公司1条、马关圣康医院3条、马关腾达超市1条。

三、下步工作要求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接近尾声,全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延长至明年三月底,我县根据全州的统一延长至明年四月底。因此,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也要常抓不懈。各乡镇(场)、各部门和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会议精神,按照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统筹推进,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务实、担当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安全责任体现在运用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100%录入管理系统,强化整改跟踪,做到有据可查。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率。根据省安监局规定的凡现场管理自定义率达60%的均得100的要求,我县现场管理自定义率达57.21%,现场自定义率还差2.79%,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管企业结合实际提高安全检查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工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督查监管企业提高安全检查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企业要继续提高隐患的查出力度,并及时将问题和隐患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如实反映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企业的督查检查力度,提高企业上报自查隐患率。

(四)进一步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各乡镇(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问题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求,各负其责,定期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工信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管理系统中超期未整改的隐患清单,要逐条落实隐患整改的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督促跟踪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问责。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以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为抓手,重点检查未纳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高风险企业,以及管理系统内证照过期、基础信息不完善、不按时报隐患、查不出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查找其存在的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通过严格执法,彻底改变执法失之于轻、失之于软的现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推广应用。

(六)进一步统筹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全力冲刺,重点在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率企业隐患查出率三项检查率方面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71—9月,我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被州上点名通报。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现将全县19月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行业领域底数进一步厘清。截止930日,全县纳入云南省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监管对象共236户,其中:正常生产128户,停产110户。从行业领域看,非煤矿山14户、危险化学品27户、烟花爆竹2户、工贸类11户、交通运输19户、建筑施工1户、食品药品2户、电力17户、民爆1户、重点在建工程1个、其他33户。

(二)隐患排查初显成效。1月至9月,全县累计查出各类隐患1621基础管理648条、现场管理973,其中:一般隐患1621条、已整改1617条、正在整改4条、整改率99.75%1月至9月,全县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43条。一季度查出隐患437基础管理173条、现场管理264),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16条,二季度查出隐患539基础管理227条、现场管理312,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43条,三季度查出隐患645基础管理248条、现场管理397,平均每户企业查出隐患1.71。全县各行业上报达到2条以上的有烟花爆竹企业,只达到1条的有交通运输、建筑、食品药品等,最低的是电力只达到0.97条。

(三)企业标准现场管理自定义率。全县自定义总条数8200现场管理4691条、现场管理占总条数的57.21%、全省县(市、区)中排名105位。全县现场自定义率最高的是建筑施工80.65%,最低的是交通运输46.36%,没有制定的是民爆物品。

(四)三项检查率覆盖率有提高。截止930日,全县三项检查为:部门专项检查录入报表数31、录入企业96家、查出隐患256条,专家明查暗访录入报表数23、录入企业24家、查出隐患197条,政府综合督查录入报表数39、录入企业1家、查出隐患1条,全县覆盖率为32.81%。全省县(市、区)中排名46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落实不到位。从纳入系统监测对象的数量看,部分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部分企业基础信息不真实,标准制定不符合实际,隐患排查敷衍了事,隐患整改不积极,推一推动一动,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工作推进差距大。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指标项:全县1-9月份为99.25%,低于全省平均值99.85%企业隐患查出率指标项:全县为1.43条,低于全省平均值3.02条,在全省136个县(市、区)排名仅97位。企业标准现场管理自定义率指标项:全县自定义总条数8200条、其中:现场管理4691条、现场管理条数占总条数的57.21%,低于全省平均值69.4%,全省县(市、区)中排名105位。三项检查覆盖率指标项:全县三项检查为32.81%,低于全省平均值51.3%,全省县(市、区)中排名46位。

(三)到期未整改隐患问题突出。截止115日,全县到期未整改的一般隐患15条,其中:云南福马木业有限公司10条、云南兴建马关水泥有限公司1条、马关圣康医院3条、马关腾达超市1条。

三、下步工作要求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接近尾声,全省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延长至明年三月底,我县根据全州的统一延长至明年四月底。因此,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也要常抓不懈。各乡镇(场)、各部门和企业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会议精神,按照认真、严格、严肃的要求,统筹推进,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务实、担当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安全责任体现在运用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100%录入管理系统,强化整改跟踪,做到有据可查。

(二)进一步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率。根据省安监局规定的凡现场管理自定义率达60%的均得100的要求,我县现场管理自定义率达57.21%,现场自定义率还差2.79%,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监管企业结合实际提高安全检查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工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督查监管企业提高安全检查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企业要继续提高隐患的查出力度,并及时将问题和隐患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如实反映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信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企业的督查检查力度,提高企业上报自查隐患率。

(四)进一步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各乡镇(场)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落实问题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求,各负其责,定期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工信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管理系统中超期未整改的隐患清单,要逐条落实隐患整改的措施,督促相关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督促跟踪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问责。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以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为抓手,重点检查未纳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高风险企业,以及管理系统内证照过期、基础信息不完善、不按时报隐患、查不出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查找其存在的违法事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通过严格执法,彻底改变执法失之于轻、失之于软的现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推广应用。

(六)进一步统筹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全力冲刺,重点在现场管理标准自定义率企业隐患查出率三项检查率方面进一步落实和提高,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编辑: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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