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 正文

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条件和流程

来源:县人社局 更新时间:2016/09/21
  (一)适用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我州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和返乡创业的农村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项目,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二)贷款额度、期限及还款方式
  1.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不超过5万元(其中妇女申请的不超过8万元,高校毕业生申请的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妇女、高校毕业生每人10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创业成功后,新吸纳人员就业的,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5万元以内计算,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金融机构约定。
  3.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三)具体经办流程
  1.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州、县(市)级就业服务机提出申请。
  2.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实际居住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证明)、《税务登记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反担保人及反担保证明材料;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填报《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4.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
  5.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办理借贷手续。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失业证办理
下一篇:岗前培训补贴简介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