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申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马关县本地常住人口或在马关县就业、创业的外地人员。
二、办理依据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1号)。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的准予批准条件:
1.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2.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
3.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
4.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
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
6.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7.军人退出现役且为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劳动者;
9.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10.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11.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12.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13.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补充登记准予批准的条件:
1.学历变更;
2.常住地变更;
3.就业登记;
4.失业登记;
5.就业援助;
6.享受就业扶持;
7.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8.失业保险待遇;
9.享受“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0.年检记录;
11.其他记录。
(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
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遗失补办申请、两寸照片到受理窗补办。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1.劳动者死亡的;
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移居境外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失效的其他形式;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马关县石兴路86号。
时 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就业创业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新办 |
增项 |
年检 |
依申请变更 |
其他依申请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依据 |
备注 |
1 |
《居民身份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
√ |
|
|
|
2 |
《户口簿》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
√ |
|
|
|
3 |
《工商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
√ |
|
|
|
4 |
《劳工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
√ |
|
|
|
5 |
《毕业证书》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
√ |
√ |
√ |
|
|
|
6 |
遗失补办申请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
√ |
|
|
|
7 |
两寸照片 |
原件 |
照片 |
2 |
√ |
|
√ |
√ |
√ |
√ |
|
|
年检及变更照片只需提供一张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纸质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到期年检、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申请资料齐全的,办理期限为1个工作日。
审核:业务经办人员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发证:业务经办人员现场审核申请材料并办理《就业创业证》;作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马关县石兴路86号。
2.提交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业务经办人员收到申请后,现场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和申请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审批发证
业务经办人员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现场办理并发放《就业创业证》。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地址:马关县石兴路86号。
3.电话咨询:0876-7122389。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现场办结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就业创业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效。申请项目变更的,持变更材料到办证窗口进行变更登记。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876-7122038。
信函投诉: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马关县石兴路86号。
邮政编码:66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