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6001001000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乡镇实际的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2)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推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3)指导、管理、检查、评价基层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4)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负责财务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负责中学校后勤财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体系,组织广大党员教师学党章党规、学准则条例,推进党章党规进课堂、进头脑、入人心,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三严三实”要求和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2.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要求各校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做好四个“强力推进”:强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强力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强力推进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3.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教育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规范教育收费,加强教育惠民资金和工程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不折不扣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等工作,坚决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把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各个环节,着力维护教育系统立德树人的“纯洁高地”。
4.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现代管理、学生关爱“五大工程”,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验收成果。
5.重视民族教育发展。广泛开展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管理,加强民族学校教师的专业化培训和骨干教师培训。
6.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进全镇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加强信息化设备的管理与应用,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特别是一线教师教学应用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7.强化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中心环节,在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中国梦”和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好《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不断完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加强文明学校创建,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学校文化底蕴,大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深入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教育,强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品德课教学督导评估,推进学科德育渗透。进一步转变育人模式,在中小学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着力构建育人新格局。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继续深入开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活动,加强班主任工作,强化学生养成教育,规范师生日常行为。
8.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抓好在校生、教师参加体育竞赛活动以及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的管理,探索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新机制,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工作。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组织开展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美育中考等工作。
9.继续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新的制度和相关教育经费投入管理规定,紧紧围绕“理制度、查不足、促整改、强内控、修办法、重管理”的主线,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意识,完善财务管理机制,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教育信息网,加快教育财务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建立教育财务大数据库,推动数据集成、共享、分析和广泛应用,对学校财务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改进财务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育系统财务基建队伍建设,有计划、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10.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县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落实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推进应急疏散演练规范化。加大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好春季和秋季开学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突出问题的研判整治,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大“三防”建设力度,筑牢教育培训、演练处突、查处理赔三道防线,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上水平,努力实现学校周边治安良好,化解矛盾及时,师生关系和谐,应对事故情及时有效,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做好学校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控。
11.落实教育精准扶贫任务。按照国家、省、州、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履行好教育行业职责,落实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人口及在校就读情况,为精准扶贫打好基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人口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学业,不因贫困而升不了学。确保每一个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政策照顾。配合开展脱贫考核,准确核查提供相关教育脱贫情况数据。
12.抓好教育宣传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教育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含:校务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工会。所属单位18个,包括:
1.马关县木厂镇幼儿园
2.马关县木厂镇底麻幼儿园
3.马关县木厂镇水尾幼儿园
4.马关县木厂镇马西幼儿园
5.马关县木厂镇博车幼儿园
6.马关县木厂镇堡堡寨幼儿园
7.马关县木厂镇大坝幼儿园
8.马关县木厂镇湖广寨幼儿园
9.马关县木厂镇付家寨幼儿园
10.马关县木厂镇木厂小学
11.马关县木厂镇大坝小学
12.马关县木厂镇堡堡寨小学
13.马关县木厂镇老王寨小学
14.马关县木厂镇底麻小学
15.马关县木厂镇水尾小学
16.马关县木厂镇博车小学
17.马关县木厂镇马西小学
18.马关县木厂镇木厂中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7人(离休0人,退休87人)。
年末其他人员3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527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41761917.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61917.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5665.28元,增长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5665.28元,增长1.9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学生生活费以营养改善补助增加,教师人数增加相应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综合性绩效奖相关拨款增加,本年度财政给清算资金也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41797539.56元。其中:基本支出34224569.47元,占总支出的81.88%;项目支出7572970.09元,占总支出的18.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3224.26元,增长1.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31894.04元,下降1.53%;项目支出增加1345118.30元,增长21.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相应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综合性绩效奖相关拨款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及时清算公用经费、学生生活费以及营养改善补助,以及支付了部分上年未清算完的营养改善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24569.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22939.56元,占基本支出的98.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1629.91元,占基本支出的1.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72970.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费、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等。其中:日常办公经费实际开支2349034.27元,项目实施完成,足额下达资金,按时发放补助,剩余部分待财政通知清算后支付。生活费补助实际开支为2814785.65元,项目实施完成,足额下达资金,按时发放补助。营养餐补助实际开支为2409150.17元,项目实施完成,足额下达资金,按时发放补助,剩余部分待财政通知清算后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90969.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806654.26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及时清算公用经费、学生生活费以及营养改善补助,以及支付了部分上年未清算完的营养改善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3402226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972689.44元,商品服务支出2825636.18元,对个人和对家庭补助支出5223935.82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7013.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39461.37元,商品服务支出18458.00元,对个人和对家庭补助5909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581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95812.7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558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45588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00元,决算为1794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00元,决算为17944.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100元,支出决算为1794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00元,决算为17944.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本部门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498.02元,下降41.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498.02元,下降41.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本部门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马关县木厂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94402714.40元,其中,流动资产801311.72元,固定资产90,639,646.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5013.29元(净值),其他资产2836742.5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05233.39元,无形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96175.16元,流动资产增加94373.17元,无形资产减少343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60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