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0801000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报、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特殊问题的对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乡(镇、场)依法履行管理民族宗教职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创新提炼“守边即守家,界碑就是传家宝,3代人73年16万公里见证马关精神”“致富感谢共产党,感恩不忘党中央,守边宣誓70载见证马关坚守”“打造‘国门文化’品牌,创新发展民族文化,边地乐章见证马关魅力”等8个创新案例。获省、州民族宗教委推荐申报全国第十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2.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项目建设。编制《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马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2022—2024年)》,2023年,马关县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建设1492万元,共计实施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6个以及旅游特色村寨提升工程3个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补助。立足“兴边富民示范县、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示范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三个定位,将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兴边富民”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项目建设相融合;传统民族(俗)文化与“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示范县”相融合;“争创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项目相融合(“3个融合”)促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项目建设显实效。
3.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突出“红与绿、美与富、新与特”的特点,推动实施12个行政村164个自然村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规划编制226个项目,规划总投资36962.75万元。高质量完成6个方面19项指标建设,已通过省对县评估验收。初步建成“国门家门大梁子”“饮水思源凉水井”“南疆国门小镇茅坪”“守土固边罗家坪”等一批重点村、示范村。马关县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先后在全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版纳勐海、普洱现场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4.宣传氛围浓厚。邀请国家民委民族画报社、民族报、新华网、云南网、云南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15余名记者和新闻工作者到马关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宣传活动,“守住国门、守候幸福、见证发展—马关各族群众爱国守疆 建设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搭桥引路聚合力 融合发展新马关——马关县创新发展文旅产业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10余篇在共产党员网、新华网、民族画报社等网站上宣传报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9月,马关县民族宗教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民族宗教股(行政审批股)、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统战事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因马关县民族宗教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行政编制数在县委统战部),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86804.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804.15元,占总收入的81.1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9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9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736.77元,增长2.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7263.23元,下降16.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89000.00元,增长100%。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其他收入为489000元,主要是县委宣传部划入2023年春节活动经费119000元,县发改局划入现代化小康村项目前期经费370000元。
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是:农林水木项目收入减少、人员变动随之人员经费收入减少、2023年度无死亡抚恤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543493.04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963.55元,占总支出的62.00%;项目支出966529.49元,占总支出的38.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027.24元,增长0.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3240.60元,下降18.3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2023年度无死亡抚恤金支出;项目支出增加362267.84元,增长59.9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多,2023年项目专项经费具体为:文山州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现场调度会相关经费、安装县城民族文化广场节庆活动用电经费、“一网两单”工作经费、2023年民族团结保障经费、马关县少数民族文创产品开发利用项目经费、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马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民族宗教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6963.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7241.73元,占基本支出的87.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9721.82元,占基本支出的12.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马关县民族宗教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6529.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37077.6元,执行37077.6元,执行率100%。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000元,执行150000元,执行率100%(民贸企业贷款贴息资金)。
安装县城民族文化广场节庆活动用电经费37000元,执行37000元,执行率100%。
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经费15353.26元,执行8116.89元,执行率52.87%。
2022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6603元,执行66603元,执行率100%。
马关县少数民族文创产品开发利用项目经费60000元,执行60000元,执行率100%。
文山州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现场调度会相关经费65210元,执行65160元,执行率99.92%。
反渗透及“一网两单”工作经费5000元,执行5000元,执行率100%。
2023年民族团结保障经费100000元,执行100000元,执行率100%。
马关县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70000元,执行313194元,执行率84.65%。
2022年宗教经费5378元,执行5378元,执行率100%。
2023年春节花山节活动经费119000元,执行119000元,执行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804.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48%。与上年相比减少417263.23元,下降16.5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3年度无死亡抚恤金支出及农林水木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18864.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7%。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000.00元,民族事务支出1305864.42元,统战事务支出5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659.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7117.60元,死亡抚恤11547元,残疾人就业保障14541.69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27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4277.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766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5%。主要用于民贸企业贷款贴息150000.00元,民族团保障工作支出166603.00元,民族文创产品开发利用支出6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024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49911.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911.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96%,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911.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911.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经费定额40000元,实际执行39911.22元,余额88.78元是政府采购保险未使用完的指标被收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13.54元,增长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76.42元,增长8.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马财发〔2022〕64号文件,我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经费定额40000元,实际执行39911.22元,余额88.78元是政府采购保险未使用完的指标被收回,2023年,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为顺利通过省级对马关县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的验收,以及到上级部门汇报工作等,用车强度大,加之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故障多,维修费用高昂,耗油量大,运行成本高,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偏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2.88元,下降4.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工作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及民族文化等工作的调研、验收、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721.82元,比上年增加19773.54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划拨以前年度福利费12300元、差旅费增加及购置办公设备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4108.00元,差旅费1578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8010.60元,福利费12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11.22元,其他交通费用45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11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马关县民族宗教局资产总额1664921.67元,其中,流动资产64072.37元,固定资产116635.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484214.1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9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4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马关县民族宗教局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