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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发〔2024〕22号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八寨镇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24/03/28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中心、站(所),驻八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安委会工作部署,我镇结合实际起草了《八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严格落实。

八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八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山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文山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文安发〔2024〕1号)和《马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八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八寨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一个专项行动”,推行48条具体措施,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重点任务强化举措,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做到行业、领域、区域全覆盖,深入分析问题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重点难题,建立长效机制,不漏薄弱环节、不留风险隐患,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力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以公共安全之“稳”,支撑经济发展之“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把“防”放在第一位,切实把防风险、促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从“被动防御”向“源头治理、主动防控”转型、从“局部管控”向“系统治理”突破、从“随机安全”向“本质安全”升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围绕“人、机、环、管”等各项要求,实施一批重大政策和重大工程,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低下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退出市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退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4.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安全与应急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定不移实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的动态清零;把治理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

(三)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到2026年,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1.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村(社区)、各镇属、驻八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2.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2024年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3.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和村(社区)延伸,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实现优化。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单位组织推动、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

4.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全镇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逐年下降,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好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职责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规定,依据《八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针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实施工作。

2.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细化具体措施。镇应急服务中心、八寨派出所、八寨自然资源所、镇经济发展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八寨交警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要以上级部门方案为指导,结合八寨实际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3.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要完善常态化机制。镇水务站、镇经济发展办、学校、镇社会事务办、八寨司法所、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林业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单位,要配合上级部门结合八寨实际,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4.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已部署开展的其他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5.镇属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配合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治本攻坚工作。镇安委办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挂图作战”任务清单,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及时约谈、通报、曝光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由镇安委会统一领导,镇安委办总牵头,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双组长,镇其他领导班子担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及时研究部署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聂敬全同志担任。同时,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由镇党政办、镇经济发展办、各学校、八寨派出所、八寨自然资源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八寨交警中队、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应急服务中心、镇林业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执法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专题学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每年在主体班次中有针对性地开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课程,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专题培训。2024年年底前,结合八寨实际,落实完成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县72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评估。(镇安委办牵头,镇党政办、各村(社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立镇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完善考核督查、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加强镇级安委办力量建设,完善配套支撑保障和内部监督措施,确保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运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机制。坚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周通报的有效做法,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及重要时段、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实行周调度,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以镇政府名义开展重点督查,持续推动属地、行业重点工作落实(镇安委办牵头负责)。根据阶段性安全形势和工作要求,聚焦燃气、消防、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真正发现和解决一批安全生产具体问题。

(二)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4.落实国家、省培训方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结合实际开展各单位、各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八寨消防救援分队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线上线下结合,分级分批分期开展党校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覆盖到的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房屋市政、水利、电力(含光伏项目)、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民爆物品、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镇应急服务中心、八寨交警中队、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林业站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能力提升行动

6.实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通过邀请专家、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隐患,将服企惠企助企融入监督检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清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负责。)

7.加大判定标准和检查事项宣贯力度。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开展多形式宣讲,全面推广、学习、使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各行业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等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负责。)

(四)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

8.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加大隐患治理,紧盯高层建筑、超市、卫生院、寄宿制学校、敬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储能电站等“新业态”,紧盯连片村落等“旧区域”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销案制度,整改一批典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点。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电动自行车楼道内充电、占堵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发动专职消防队、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燃气专项治理。深化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裝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八寨综合执法队牵头,镇经济发展办、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推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液化烃储罐实施改造提升。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持续优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互联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质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深化精细化工企业、油气储存场所安全评估。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卫生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单位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镇应急服务中心牵头,八寨交警中队、八寨派出所、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典型和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制度,倒查道路交通安全各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漏洞。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重中型货车、面包车、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化货车非法改装、规范行车专项整治,健全货车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压实村组交通安全宣传责任,深入开展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化意识提升专项行动。(八寨交警中队、镇交安办牵头负责,各职能单位配合。)

12.深化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八寨交警中队、镇水务站及各项目施工主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加大对工贸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员工现场安全教育和企业约谈警示,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镇应急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其他有关职能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旅游专项治理。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旅游包车、景区特种设备、新业态旅游项目等安全检查。特别是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及时排除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区域的安全隐患,对游船等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景区周边路段的交通疏导,严防拥挤踩踏事件的发生。(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15.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汲取红河州弥勒市“10.18”较大电梯事故教训,以电梯、游乐设施及城镇燃气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电梯、气瓶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日常检查和检修维护。严厉打击液化气瓶非法充装以及涉及公共场所安全特种设备的无证使用等非法违法行为。(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

16.深化学校安全专项治理。突出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学生安全用电、用火、防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抓好研学、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和学生安全。(各中心校牵头,八寨派出所、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开展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隐患治理和安全防控,绝不允许企业带病生产经营,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8.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依据《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2024年年底前,各村(社区)、各单位、企业要全面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和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负责。)

19.畅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八寨实际,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等对重大隐患实施监督。

20.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用好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多渠道汇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2024年年底前,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2026年年底前,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八寨实际,建立全镇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系统,实现“一库集成、一键追溯、一站服务、一网统管”。(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镇经济发展办、八寨派出所、八寨交警中队、各学校、八寨自然资源所、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八寨交警中队、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卫生院、镇综合执法队、镇应急服务中心、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提请镇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曝光处理重大隐患不得少于2项,各村(社区)、其他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不得少于1项。依据《马关县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八寨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双报告”制度,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开展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4年年底前,结合八寨实际,根据并引用《马关县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试行)》。(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机制。2025年年底前,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边管委负责);2026年年底前,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有效衔接。(镇党政办、镇水务站办、镇应急服务中心、八寨自然资源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上级部门负责。)

(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24.探索“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结合八寨实际,配合省州县统一部署,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示范项目(镇经济发展办牵头。)

25.推进建成一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4年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推进企业用电异常数据共享应用;2025年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镇应急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结合八寨实际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和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支持工程检测云平台等建设,实现“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功能。(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水务站办、镇应急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队、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各建设工程主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快淘汰退出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工艺技术和装备设施,扎实开展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大吨小标”货车、“非标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5年年底前完成)。2024年年底前,建立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清单,2025年年底前持续推进改造、整合、关闭工作,2026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小散乱”问题。(镇经济发展办、镇应急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八寨交警中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八寨自然资源所、八寨派出所、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支持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结合八寨实际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大力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培育不少于1家“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改造升级试点示范标杆和应用场景。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遴选具有技术先进性、应用实效性、模式创新性、示范带动性的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镇应急服务中心、八寨派出所、八寨交警中队、镇经济发展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集中实施一批治理工程。配合上级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改造工程,推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试点(镇应急服务中心牵头);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工程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高速公路护栏提质升级工程(八寨交警中队、八寨派出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9.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核,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镇应急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八寨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负责)

30.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特别是要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组织开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宣贯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镇应急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32.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学习先进安全管理体系经验做法,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探索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33.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5年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34.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作用。合理提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门槛,引导规范市场竞争,配合上级部门培育市场和专家型人才,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35.依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公开曝光典型执法案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36.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执法检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37.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用工管理及分包单位准入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用工及分包单位准入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高素质施工作业人员,稳定施工劳务用工队伍。(各建设工程主管单位分别负责。)

38.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2024年底前,结合八寨实际,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自由裁量基准,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选派业务精干人员积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执法竞赛。持续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39.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力量建设。综合统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骨干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2024年年底前在应急服务中心(政府专职消防队)基础上,整合人员力量,镇、村(社区)分别组建7至15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镇应急服务中心、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等负责)。加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突出正向激励引导,稳定人员队伍。(镇应急服务中心牵头。)

40.建立完善常态化帮扶指导机制。结合八寨实际,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制定高危行业以及基础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研究小微企业倾斜帮扶政策,帮助其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负责。)

41.提升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2024年年底前,八寨自然资源所、镇应急服务中心、八寨交警中队、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结合八寨实际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报请上级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配合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做好安全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

42.严格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配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双查”有关意见,对发生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责任事故、故意逃避监管情节严重、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任。配合落实好检察、法院、公安参与的安全生产案件评查制度,每年抽查3%行政案件,坚决杜绝以行代刑情况。(镇应急服务中心牵头,八寨派出所、八寨司法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43.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贴近生产生活的应急处突、避险逃生演练。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镇安委办牵头,八寨专职消防救援分队、镇综治办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深化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争取创建安全生产工作示范企业和单位。(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行动

45.进一步厘定单位职责边界。各相关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结合八寨实际,根据《马关县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涉及职能交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梳理明确,形成责任清单,完善监管链条。根据《马关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县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和八寨实际,明确监管责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镇安委办、党政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6.严防安全风险失控漏管。针对新出现的职能交叉、新兴行业领域情况,根据上级部门行业工作要求和八寨实际,采取单位会商、“一事一议”等方式明确监督单位和监管责任,逐项研究消除争议和模糊地带,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更新相关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防安全风险失控漏管。(镇安委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查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村、跨单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责任。

(二)不断加强安全投入。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严格法规制度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按照《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推动“隐患排查检查执法一体化、现场化、记录制”落细落实,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一批涉及安全生产的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标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

(四)切实强化正向激励。各有关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考察、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严格按照技术示范和改革试点要求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加大考核巡查力度。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督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文字解读】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图文解读】八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八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责任编辑:周永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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