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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立功受奖家庭送喜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3/07/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现将《马关县2023年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涉及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马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0日

马关县2023年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广大官兵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更好地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退役军人部发〔2020〕68号)和《中共马关县委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马关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马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送达对象

马关籍入伍且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庭(含干部、军队学员、士官、义务兵),地址为立功受奖军人指定的一处家庭住址,原则上为父母、配偶或者实际抚养人家庭住址。

二、送达方式

(一)对获得军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为其家庭送喜报;

(二)对获得军队三等功的,由县人民武装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其家庭送喜报;

(三)对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学员)的,由所在乡(镇)为其家庭送喜报。

三、奖励标准

立功受奖奖励标准:马关籍入伍且符合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含干部、军队学员、士官、义务兵),被表彰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奖励1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5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20000元;被中央军委或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0元。

四、送达时间

2023年7月20日—2023年8月1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送喜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彰显荣誉、简谱热烈、军地协同、属地负责的原则。送喜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举行相应仪式。对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应当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对荣获三等功的,应当每年度向县政府报告当年总体情况。

(二)务求实效。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喜报和奖励通知书后,及时查验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规范、相关材料有无经过保密审查,核实立功受奖军人家庭信息是否准确,对材料不齐全、内容缺失,或者因信息不准确无法联系到立功受奖军人家庭的,应当及时向寄出单位反馈核实。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对立功受奖军人相关信息登记建档,并按规定积极组织实施好本区域内送喜报工作。对于喜报数量较多、时间较集中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人民武装部可以组织集体送达。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传播平台,对可以公开宣传的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先进事迹和送喜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出爱国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联系人:侬懿锌,联系电话:0876-3059013

【文字解读】马关县2023年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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