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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办通〔2023〕31号 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03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州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全县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64号)及文山州贯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结合马关实际,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切实增强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加力助企纾困,推动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努力推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通过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惠企政策的完善落实,持续夯实民营经济发展基础。到2024年底,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2.72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到2580户,年均增长15%,实现倍增计划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96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县GDP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24年力争达到64%。到2024年民间投资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对税收、技术创新、吸纳就业和企业数量增加的贡献持续显现,以高技术制造业为代表的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产业层次逐步升级,结构更趋合理,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三、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马关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全县民营经济工作。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三办一销号”制度(即民营经济发展问题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制度),全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各乡(镇)、健康农场对辖区内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工作协调、风险化解,加快推进辖区内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十大工程”,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切实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马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责任单位 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何达珊17787616033,邮箱:576849384@qq.com。


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马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十大工程

1

(一)主体培育工程

1.加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

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创业创新环境,培育壮大各行业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加快构建民营经济全生命周期创业培育体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生得下”、“活得好”、“退得了”,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引进外来企业,积极培育本土企业。

到2024年,

力争全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量累计达到230户以上;力争全县“四上企业”户数达到113户,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9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8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6户。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健康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

2.强化载体建设

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园区等资源,加快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青年创业园、电商创业园、小型微型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有优势的民营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搭建一批平台型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人社局、团县委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

支持搭建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市场推广等功能齐全、线上线下协同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科创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

(一)主体培育工程

3.加强创新创业服务

加大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做好“创客中国”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加强参赛项目赛后跟踪扶持,助力参赛企业全面提升能力,参赛项目尽快落地发展。按照要求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马关分会场活动,依托“云南双创”等平台,加大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宣传力度。

到2024年,

力争全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量累计达到230户以上;力争全县“四上企业”户数达到113户,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9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8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6户。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

5

4.支持自主创业

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主体打破传统观念束缚积极自主创业。

县工信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高管等携成果自主创业;引导创业者抢抓机遇,大力开展新型创业;引导行业领军企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裂变一批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

7

5.推进“个转企”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主体自愿、依法登记,部门协作、高效服务”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支持推动一批优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对存量个体工商户进行分析,将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培育库。

县市场监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健康农场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8

6.加快“小升规”

坚持“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精准服务。通过驻企联络等精准帮扶和靶向培育措施,推动小微企业升规上限。积极培育民营建筑业优质企业,指导企业升级增项,拓宽承揽业务渠道和范围。大力培育商贸服务主体,积极培育限上企业及大个体。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9

(二)培优扶强工程

1.实施企业培优专项行动

聚焦工业强基重点领域、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全县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等,分层梯度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

力争到2024年,全县创新型中小企业达6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5 户,较2021年净增3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8户,较2021年净增4户。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财政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0

2.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全面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与发展质量,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1

3.加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各类专项资金,持续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技术进步与改造升级、产业链协同、供应链稳定等关键环节,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2

指导民营、中小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把产品做精做细,提供更多市场占有率高、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化、项目化等形式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供给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3

(三)数字赋能工程

1.推动重点企业数字化改造

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制造”转型,持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围绕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培育更多新业态新模式。

到2024年,全县打造1个以上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推动培育示范性智能制造项目、示范性工业互联网应用基地取得成效。

县工信商务局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4

2.促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

结合园区现有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园区通信网络、数字化终端、能源管控中心等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园区要素资源的网络化汇聚和高效配置。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人社局、县边管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5

鼓励工业互联网进园区,实现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

16

3.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

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产品和服务,提升民营经济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环节的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7

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针对不同行业民营、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数字化解决方案,推广应用集中采购、资源融合、共享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解决方案,以及线上采购与销售、线下最优库存与无人配送、智慧物流相结合的供应链体系与分销网络。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8

(四)融通发展工程

1.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

推动大企业、中小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等组建一批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专利布局、绿色发展等方面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创新链。

挖掘融通发展典型案例向省州推荐。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19

2.推广一批产业链融通发展模式

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及部门间的沟通对接,针对重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配套需求,按照产业链组织民营、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助力融入大企业产业链。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0

加大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1

3.推出一批“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解决方案和场景

鼓励大企业打造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数字化服务平台,推动开发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小快轻准”低成本产业链供应链协调解决方案和场景。鼓励大中小企业等探索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融通发展的新模式。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2

4.构建一批供应链金融解决典型模式

统筹发挥“政银企保”对接机制作用,组织产业链龙头企业学习商票保贴融资等先进经验,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典型引路。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将良好信用延伸至上下游民营、中小企业及配套企业。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3

积极争取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强化企业链整体融资支持力度,发挥资源集聚优势,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增值服务。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4

(五)融资促进工程

1.实施融资便利专项行动

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强政策联动、部门联动,构建较为完善的民营企业融资政策体系。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扩大信贷总投放,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切实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加大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强化普惠金融服务,确保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增长。

力争到2024年,全县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县财政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5

2.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和客户综合贡献水平,优化定价模型,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等政策,合理减少收费,多措并举提高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获得感。

县财政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6

3.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年度普惠小微贷款增长目标,结合各项贷款投放安排,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投放,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不断完善针对首贷户的专属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案,创新中小微金融产品,持续推进“银税互动”“信易贷”等基于信用信息的大数据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县财政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7

(五)融资促进工程

4.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

探索建立新型政银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制度。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加速发展。

力争到2024年,全县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全县上市公司有新突破。

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28

建立完善“政银企保”对接机制,聚焦企业反映的融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强政策协同,优化服务方式,扩大信贷投放,促进产融结合。利用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加大对信誉好、潜力大的优质中小企业扶持力度,与银行合力增强企业获贷能力,提高企业获贷率。

29

5.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

加强云南省地方征信平台和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深化企业征信替代数据开发利用,逐步丰富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通过征信服务平台提供的数据、产品和技术,改进信贷审核和信用评价模型,增强客户识别和信贷投放能力,合理提高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款、首次贷款发放比重。

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人行马关县支行、县政务服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0

6.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落实企业上市培育奖补政策,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民营、中小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县财政局、人行马关县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31

(六)人才引培工程

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依托文山州“兴文英才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一批科技、产业技术领军、创业等人才,以及创新团队、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到2024年,力争组织县内企业参加各类培训不少于600人次。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2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民营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根据企业家文化素质、年龄结构、岗位需求等合理匹配培训项目,创造条件选派优秀企业家外出学习、培训。积极推荐民营企业代表人士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劳动者在工商联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兼职。

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信商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3

3.健全人才流动激励机制

鼓励各类成果持有人(单位)以科研成果作价入股企业,鼓励企业推行面向高层次人才的股权激励制度。加大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的分配激励,推动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

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4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申报设立州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人员招收培养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引进省内外知名专家,设立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搭建专家与企业联系平台。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35

(六)人才引培工程

4.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加大在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发挥党员民营企业家、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示范作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企业家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典范。

到2024年,力争组织县内企业参加各类培训不少于600人次。

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6

5.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健全人才引进、培育、发展服务保障制度,加强与民营企业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落实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税收优惠、人才住房待遇、就医、生活补助、子女入学等相关激励政策,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商联、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7

加强民营企业用工保障,及时提供咨询、招聘、人才专引等服务。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38

(七)开放合作工程

1.推动企业跨境合作

依托马关区位优势,充分发挥都龙口岸等开放合作平台自主性,积极探索和创新对外经济合作模式,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境外产业合作园区。

——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沿边开放服务中心、都龙海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39

聚焦沿边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重点布局边境贸易、口岸物流、大健康、旅游等特色产业,集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及国内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特色产品专业市场。

40

2.支持开拓国内市场

充分发挥重点交易展会、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南博会、商洽会以及进博会、广交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各类重点展会。

县工信商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1

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和上海挂钩帮扶等,加强与全国市场辐射力强的中心城市开展经贸交流与合作。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2

(八)环境优化工程

1.推动政策落实

加大涉企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及时发布实施举措,明确政策联络员,受理企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匹配、精准服务、精准落实。完善政策发布和政策解读的信息公开机制,加快政策兑现速度,强化政策落实评估督导。

——

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3

2.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着力解决重视不够、协同不畅、约束不硬、导向不明等突出问题,向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推动“文山之干”营商环境新品牌越来越亮。

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4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45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涉企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切实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46

3.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都龙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47

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壁垒,坚持民营和国有一视同仁,切实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48

常态化、制度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9

(九)权益保护工程

1.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关注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办案始终,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

——

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0

2.实施清欠活企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大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问题力度,建立清欠工作台账,制定还款计划,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清偿化解。

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1

健全完善通报、督查、约谈制度,强化追责问责,着力提高化解率,确保按照国家、省、州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52

3.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

健全完善维权联系协调机制,拓宽受理民营企业诉求的渠道。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3

持续推进法院和工商联合作建立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依法及时高效化解民商事纠纷。

54

在依法办案、平等保护的基础上,强化司法公开,加强依法诚信经营宣传引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编撰案例汇编、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引导市场主体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内部合规体系建设。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55

(十)效能提升工程

1.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政策支持和培育引导,鼓励中小企业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民营中小企业集聚创业创新发展。

——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6

汇聚行业协会商会等资源,通过线上线下多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市场开拓、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融资对接、权益保护等共性需求服务。

2024年底前

57

2.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

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深入开展“三进市场主体”专项行动,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工作闭环,切实提高服务市场主体效能。

县级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8

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严格落实《文山州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州、县两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县委统战部、县工信商务局、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59

继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加强评议数据分析,运用好评议结果,凝聚各部门共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

2024年底前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60

(十)效能提升工程

4.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充分发挥工商联作用,聚焦“两个健康”精准发力,开展经常性调研走访,及时了解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人士成长状况,与政府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助力党委、政府了解掌握企业意见需求。

——

县工信商务局、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1

强化县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用,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受理民营经济投诉事项,调处、移送并监督有关单位依法解决。适时召开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

62

5.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企业服务评价体系,探索建立激励评价机制,切实提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与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合作力度,建立专业服务人员培养基地,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服务人员队伍。

县工信商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二、保障措施

63

(一)强化要素保障

——

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土地,允许民营企业在国家规定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工业用地出让价款。支持中小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并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拆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提高容积率并继续从事工业生产的,对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地价款。

——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4

——

强化用电用气服务保障,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县城区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实现全县范围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简称“三省”)服务。狠抓新能源开发,加快风电基地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加自主电力供给。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65

(二)加快园区建设

——

加快达号工业园区、南山轻工业园区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全面提高签约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产率、市场主体转化率,集中梳理熟地、标准化厂房、车间等信息,做到企业“拎包入住”、签约即开工。坚持“亩产论英雄”、项目园区化,增加投资密度和投资强度,通过空间换地、腾笼换鸟等方式为优质项目腾出用地用能用耗空间。强化园区生活、招工、培训等服务。

——

县发改局、县边管委、县人社局、县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6

(三)强化资金支持

——

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加大各类涉企专项资金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实际情况,争取在县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67

(四)完善统计监测

——

建立健全适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统计制度,持续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测支撑服务子平台)监测范围。探索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统计、市管、税务、人行马关县支行等部门数据,定期调度、掌握、分析、发布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运行情况。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马关县税务局、人行马关县支行、县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计划

主要内容

主要指标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68

(五)营造良好氛围

——

大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落细。组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选树优秀先进典型,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增强企业获得感和荣誉感。进一步优化创业创新生态环境,加大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

县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4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推进



【图文解读】《马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分工方案》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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