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社区管委会,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民发〔2022〕245号)精神,结合马关实际,现将《马关县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民政局 马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马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0日
马关县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红白理事会是引导、协助群众文明办理婚丧事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群众在改革婚丧嫁娶习俗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重要载体。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婚丧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民发〔2022〕245号)精神和州级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意见,为全面加强和完善我县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结合马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新时代精神文明思想为引领,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丰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保障,以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为抓手,大力推进婚丧礼俗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为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红白理事会建设、服务、监督、管理全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
坚持群众主体。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分类指导。尊重民族和地区传统习俗,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分层分类推进移风易俗自治实践。
(三)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3年底,全县所有村(社区)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完善章程,健全制度,规范开展活动。到2025年底,红白理事会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鲜明导向,有效遏制高价彩礼、重殓厚葬、大操大办等婚丧陈规陋习。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红白理事会一般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成员由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处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中选举产生,党员应占一定比例。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支持鼓励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教师、退役军人、劳动模范、致富带头人作为红白理事会成员,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负责人。候选人名单和选举结果报乡(镇、场)备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二)完善制度。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明确宗旨、组织架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纪律要求等内容。依据婚姻和殡葬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纪检部门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社情民意制定红白喜事活动公约,明确人情、宴席、彩礼、时限等标准。规范红白理事会开展服务和监督的措施办法,推动与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有效衔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村(社区)党组织报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三)明确职责。红白理事会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群众办理婚丧事务,推动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积极宣传婚丧习俗改革方针、政策;协助村(居)民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劝阻婚丧事务中大操大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等行为。
倡导婚事新办。引导村(居)民树立正确婚嫁观,倡导节俭婚礼、文明婚礼、集体婚礼,抵制高价彩礼、豪华宴席、讲排场、比阔气、低俗婚闹等不良风气,整治婚事奢侈浪费、大操大办,控制迎亲车队、宴席桌数和标准,努力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倡导丧事简办。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简化流程,控制规模,缩短时间,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抵制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堂(棚)、鸣放烟花爆竹、焚烧抛撒纸钱、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严格执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遗体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遗体应当在10日内火化,一般情况下,提倡在72小时内火化,传染性和高度腐烂的遗体应在24小时内火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社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把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移风易俗和减轻群众婚丧负担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红白理事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宣传和服务,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二)层层压实责任。乡(镇、场)、村(社区)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乡、村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落实督促指导监督管理责任。村(社区)要为红白理事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把握政策、服务群众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典型引路法”,广泛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曝光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负面案例。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工作,带头移风易俗。聚焦移风易俗开展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文字解读】《马关县关于加强和完善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