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上级政策 > 州县政策文件 > 正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26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增长,依据《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州第十次党代会和州委十届二次会议部署,持续完善消费体系建设,促进消费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城乡消费规模稳步扩大,全州消费总量突破700亿元,2022—202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年均增长8%以上。推动电子商务持续发展,培育消费发展新动能,全州网络零售同比年均增长15%以上。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到2024年,批零住餐企业达到1.7万家以上,限额以上企业388家以上,其中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商贸流通企业达2家以上,超过10亿元企业达8家以上,超过1亿元企业达28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兴主体”行动

1.发展壮大商贸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扶持批零住餐行业政策措施,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按照全州商贸物流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商贸企业培育力度,全方位服务“个转企”和“企升限”工作,进一步优化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库体,争取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给予支持,促进商贸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向省级争取新建、提升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农集贸市场、专业市场项目,逐步提升商贸流通市场能力和水平。(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助企纾困相关政策有效落实。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各行业协会、各州外省外驻文商会作用,帮助小微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举办技能比赛、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不断壮大批零住餐市场主体。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小微企业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带货达人等平台宣传和带动企业发展,引导创办企业或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推动商贸市场主体发展。(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开展商贸招商引资。加大商贸招商引资力度,支持鼓励商贸企业拓展贸易渠道,鼓励贸易企业注册独立的法人公司。深化商贸服务,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商贸招商项目联系清单,依托全州各驻点招商联络处,细化各项服务措施,吸引和鼓励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连锁店等大型企业落户文山,推动中高端消费发展。(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积极培育本土品牌。积极加大自主品牌、民族品牌和老字号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苗绣等民族手工艺品牌。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云南老字号”,引导和服务企业入驻“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鼓励开发网络适销产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进一步加大“文山早点”宣传推介力度,推动“文山早点”走出去开设连锁和品牌餐饮店。结合民族特色、风土人情、文化传承,深入研究和开发文山特色菜品菜系,突出地方特色风味,迎合大众口味,加快特色菜品推广,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促进餐饮行业持续恢复。支持餐饮企业升级配套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中央厨房等项目资金,推动餐饮企业发展壮大。(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拓渠道”行动

5.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持续推进“互联网+”消费业态发展,引导传统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深化“触电触网”意识,积极发展线上业务,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大电商人才培养,促进“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全州电子商务市场主体达3.5万户,培育电子商务人才3万人。组织企业开展线上消费系列活动,全力推动数字消费成为消费新增长点。加强“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宣传,适时更新文山州板块内容,提升线上旅游服务能力,大力推行智慧旅游。组织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参与省级网络销售竞赛活动,对符合条件企业按上级政策规定申请有关奖励补助。(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举行网络购物节活动。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联动传媒企业、各电子商务平台,组织电商企业开展线上销售三七等文山特色系列产品推广活动。引导文山特色产品等入驻各大电商平台,组织企业和产品参加各种网络购物节活动,增加州内知名企业和优质产品,扩大商品影响力。(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推动会展经济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南博会等展会,结合文山三七产业优势,举办好第八届文山三七节。指导培育和引进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的特色会展活动,努力发展“一县一特色”的固定会展经济,培育推广优质特色商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品牌展会、专业展会和促销活动,按政策给予相关费用支持。(州商务局负责)

(三)实施“强供给”行动

8.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进一步加大5G网络、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服务商贸企业发展。鼓励发展无接触配送消费模式,在医院、公园、大中专院校、职教园区等探索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网上菜市场等新零售业态,充分利用信息消费拓展消费空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州商务局、州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发展连锁经营。加大对连锁经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组织申报连锁经营发展试点,同等享受各级商贸企业发展支持政策,努力培育成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鼓励一批零售和餐饮连锁企业合理布局网点,发挥品牌连锁店优势,优化商品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推动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州商务局负责)

10.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企业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推动出口转内销工作,引导外贸企业打造符合国际品质、适应国内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我州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纳入促消费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推介,结合“文品出山”工作拓展东部沿海市场。积极扶持培育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处于供应链核心的企业,充分发挥电商服务中心带动出口转内销商品线上销售,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州商务局、天保海关、州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建载体”行动。

11.打造消费中心城市。根据“强州府”行动,对标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支持文山市大力发展消费基础设施,认真规划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和特色街区,科学合理布局商贸企业零售网点,提供便民化消费服务场所,促进商贸零售网点与休闲娱乐一体化发展,全力将文山市打造为全州的核心消费城市。(州商务局、文山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积极打造特色商圈。立足区位优势,发挥一批乡村旅游景点带动示范作用,结合文化、民族、沿边开放等优势,以餐饮美食、旅游休闲为主题,结合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特色商圈、错位商圈。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全州的推广运用。积极组织申报省级步行街示范点项目,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步行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按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鼓励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推动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商业综合体的打造,新增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当地民族特色的夜间演艺精品,延长游客夜间外出消费时间,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文旅消费集聚区。鼓励结合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举办富有地方夜间文化传统特色的各类主题节庆活动。探索在夜间规定时段集中设置外摆位,每个城市在夜间人流密集区规划1—3个夜市点,促进夜食、夜购、夜娱、夜展、夜健等消费业态发展。(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城乡商业服务均等化。融合现有县乡两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提高村镇生活便捷性和服务质量,不断强化县域商业承载力和发展活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惠民生”行动

16.促进大宗商品消费。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有关政策,积极组织宣传和参与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彩云家电下乡和彩云家电消费季活动,做好奖补资金的申报和兑现工作。鼓励家电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对购买绿色、智能家电,及“以旧换新”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进一步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二手车规范流通,有序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人民银行文山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培育促消费活动品牌。加大组织辖区商贸企业参与全省“云集好物”及“彩云”系列促消费活动力度。结合地方特色,打造“七花购物节”系列促消费活动品牌,积极整合资金、资源、服务,组织发放“七花消费券”,持续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商贸企业恢复增长。认真执行省级有关政策,对县(市)举办促消费活动,按照活动规模及成效等争取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成效。(州商务局负责)

18.保障基本民生消费。持续做好重要商品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全力落实粮油肉蛋奶果蔬的保供稳价措施,做好家电、汽车、成品油等大宗商品保供。鼓励应急保供企业在突发疫情、地震等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畅通货源渠道、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争取上级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粮食和储备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优环境”行动。

19.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各级优化商贸流通企业证照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办理效率。简化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审批流程,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且活动为相同主办方和参展商的,实行1次许可。(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充分发挥追溯体系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注重商贸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良好消费环境。(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加大在高速公路、高铁站、机场、景区等重点区域,全州主要融媒体平台、电视台等平台开展促消费活动宣传,吸引外来消费,带动本地消费。政府部门指导或主办的促消费活动,由宣传部门沟通联系州内外媒体广泛宣传,增加宣传面和覆盖率,营造消费宣传氛围。(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政府新闻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积极申请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融合企业、金融行业资金开展促消费活动。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信贷产品。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餐饮等企业纳入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州商务局、州财政局、人民银行文山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促消费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本计划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主动配合,积极支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贯彻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实效。州级各单位及各县(市)要认真进行总结,将情况按季度送州商务局梳理汇总报州人民政府。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争取上级补助政策,在财税、金融、用地、用工等方面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有关助企纾困扶持政策。

(三)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发展。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务必实现促消费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做到“疫情要防得住、经济要稳得住、发展要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继续开展“三进”服务市场主体活动,广泛宣传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增强消费信心,努力营造消费氛围。

附件:文山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文山州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名称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发展连锁经营

积极组织申报连锁经营建设试点,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2

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创建

鼓励对商圈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开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3

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

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步行街。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4

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鼓励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推动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5

推进特色餐饮创新工程

推动文山特色早餐走出去,到州外省外开设连锁餐饮店、品牌餐饮店。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6

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积极申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每个县(市)实现县城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便利店并通快递,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7

举办云南名特小吃节

积极组织申报和参与云南名特小吃节。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8

绿色食品市场开拓

组织文山绿色食品、老字号企业参加国内重点展会和产销对接会,提高文山绿色食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发放消费券

申请省级资金,统筹各方资源、资金发放“七花消费券”。

从2022年第三季度起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牵头,人行文山中心支行按职分工负责

10

举办七乡购物节,打造七乡促消费活动品牌

持续举办七乡购物节,组织重点商圈、重点企业、重点品牌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系列促消费活动,向州内居民及州外游客提供最大力度消费优惠。组织开展春季消费促进月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拓宽七乡促消费活动品牌影响力。

从2022年第三季度起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牵头,人行文山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市场主体培育

加大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个转企、企升限,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个体)给予支持。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牵头,州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培育消费中心城市

根据“强州府”行动,对标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大力发展消费基础设施,夯实消费基础。

持续开展

文山市人民政府牵头,州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持续参与实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提振汽车消费。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开展家电下乡活动

持续参与实施家电下乡活动,激发农村消费活力。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15

提升展会平台支撑力

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等,对成功引进展会、创办展会、举办展会、赴境内外参加展会,且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奖补。

持续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16

开设“文品出山”专区

在电商平台开设“文品出山”专区,以文山三七、老字号产品、民族工艺品及其他特色产品为主的专题促销、直播带货等活动,拓宽线上销售渠道,挖掘产品消费潜力。

2022年底

前完成

州商务局负责

17

参与全省网络销售竞赛

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参与全省网络销售竞赛,以网上零售额累计规模为衡量指标,按照网络零售额排名申报奖励。

按要求参与

州商务局负责

18

完善州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

将州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成集产品展示、人才孵化、企业孵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2023年底前完成

州商务局负责

19

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

健全州市、县两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调运体系,鼓励应急保供企业在突发疫情、地震等情况下,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社区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组织申报上级资金支持。

按要求开展

州商务局负责

         责任编辑:王霏菲  

关闭

上一篇: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贯彻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