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
马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云发〔2016〕32号)、《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16〕50号)、《中共马关县委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实施方案〉》(马发〔2017〕18号)的通知精神,现将马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
继续抓好《纲要》及《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组织实施《马关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下半年,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二)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努力打造便捷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切实解决办事难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发布信息、解答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四是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加快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的运用;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2017年底前,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员、县级各部门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完善决策程序。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推行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贯彻落实《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年内实现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优势,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继续做好法制督察及行政执法人员的申领换证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四是规范案卷评查范围、方式、程序,提高案卷评查能力,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予以反馈并进行通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内组织1次以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认真落实《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构队伍建设,配备、充实、稳定法律专业人才专门从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确保办案力量与日益增长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培训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业务培训,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部门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审理,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相关业务部门为主要调解力量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二)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场)、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四)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九、加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力度。
完善学法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年内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其他行政机关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政府及其部门将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及学习成绩与职务晋升、奖惩等挂钩。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