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马关县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及省、州关于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要求,为按时按质消除全县中小学D级危房,确保师生教学、就学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从根本上改善全县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全县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马关县中小学D级危房拆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廷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罗家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段建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田卫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袁加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杜兴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大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粟 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岳喜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蔡治林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蒋文龙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付坤林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张书兵 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
成 员:杨立海 县教育局局长
袁自龙 县发改局局长
施和昌 县监察局局长
杨绍永 县审计局局长
夏寅江 县国土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建局局长
杨 卫 县安监局局长
胡榜惠 县环保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何建道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杨朝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邓 龙 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陈学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欧昌喜 县教育局副局长
13个乡(镇)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由杨立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欧昌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拆除时间和任务
全县共有在用D级危房50439平方米,其中,省D级危房系统库内在用22865平方米,已下达项目仍未拆除在用27574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2016年2月20日前全面拆除在用的中小学D级危房,2016年2月25日前活动板房全部搭建完成,在建项目务必于2016年8月底前全部竣工,2016年9月1日开学前投入使用,保证学生有上课、休息、吃饭的安全校舍。
三、工作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教育局:主要负责全县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工作的总协调,核实统计全县危房面积,按照“一校一策”措施,研究制定危房拆除和校舍建设的规划方案,教育局班子成员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协助指导各乡镇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工作。发改局:主要负责全县危房拆除和校舍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国土局:主要负责全县危房拆除和校舍建设的土地征收及办证工作。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危房拆除和校舍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安监局:主要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县危房拆除和校舍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环保局:主要负责全县校舍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财政局:主要负责落实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审计局:主要负责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工作。监察局:主要负责加强对工程进行全程督查,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参与全县危房拆除和校舍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危房拆除和校舍建设后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全县危房拆除和校舍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指导、检查,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抽查工作。
(二)乡镇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制定本乡镇行政区域内中小学D级危房和校舍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做好危房拆除和校舍项目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安全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成立了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和各乡镇也要尽快成立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任务,安排专人具体抓好D级危房清除工作,建立领导挂钩、责任到人、分片包干的工作机制,为D级危房清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立即停止使用中小学D级危房、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协调解决建设用地、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等事宜,对每一个“排危”项目制定明确时间表,实行倒排、倒逼工期制度,有序推进危房拆除和项目建设工作,保证在2016年2月20日前全部拆除D级危房,2016年2月25日前活动板房全部搭建完成,2016年8月底前所有在建项目全部竣工,2016年9月1日开学前投入使用,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县教育、国土、安监、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对接,整合部门资源实施中小学D级危房项目建设,采取精简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等措施,确保按期完工、投入使用。县委督查室、县监察局要对中小学D级危房排除工程进行全程监管,对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和实施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管理不严、不敢担当,导致“排危”工程进度慢、推进不力,影响“排危”工作按期完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