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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马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6/1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消防委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马关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17年全国、全省、全州“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结合《马关县县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试行意见(试行)》(马政发〔2015〕29号),进一步落实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县今冬明春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呈现下降趋势,特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全省“规定动作”与 “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县火灾形势总体平稳。
  二、工作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三、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提请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牵头各警种配合完成工作任务,督促局各相关部门、派出所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县公安消防大队:推动相关部门实行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传统村落、重大建设项目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宣传“七进”等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部队管理和执勤训练,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乡(镇、场):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内容,按网格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对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监管单位(场所)以外的单位(场所)、村(居)民住宅、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小单位(场所)、农村村寨等中的“三合一、多合一”实施消防安全检查。
  (四)行业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临时性建筑、城镇燃气仓储售卖点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和居民小区“四清一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县级养老院、福利院及社会福利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场、市场、仓储物流中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文体广旅局:负责网吧、游戏室、KTV等文化娱乐场所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古迹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民宗局:负责宗教、民俗活动场所中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教育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劳动密集型工贸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和加油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仓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易燃、易爆单位和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木材加工企业、作坊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电力公司: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四、工作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要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既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导。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县消防委办公室将适时对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火灾防控工作。
  1.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各乡(镇、场)要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确保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无堆放的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公共区域无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无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2.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按照《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马政发〔2016〕47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农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微型消防站要达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要求。要督促微型消防站建立完善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要督促单位消防管理人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要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加大对微型消防站队员的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宣传普及消防常识,督促微型消防站队员向员工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县人民政府将适时出台政策性文件,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各乡(镇、场)、县住建局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人社、消防大队、电力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消防大队及各派出所要加大对单位特别是物业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对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等问题进行检查。
  4.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和火灾隐患“零迁就”工作要求,紧盯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对至今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提请县人民政府纳入政府督导考评内容,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通过当地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加快推进整改。在专项行动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全省、全州“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国、全省、全州“两会”保卫期间,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县公安局要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和单位划定燃放警戒区域,确保消防安全
  6.组织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专项治理。各乡(镇、场)、各行业部门要持续深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按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公安机关依法督促指导”的工作方法,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普查、排查登记工作,县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依法采取警告、罚款、“三停”、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等措施,督促场所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7.加强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场)、县文广体旅局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232号)要求,年内按照《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建设标准》,完成我县传统村落消防设施建设、改造任务。大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发动商户、住户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资方自救能力。要把传统村落消防工作纳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内容,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组织治安巡防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年底,马白镇马洒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达标率要达到100%。
  8.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消防监管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及国家建设工程相关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主动与住建、发改、工信等部门对接,对在建的省(州)级重点建设项目、州县级重点招商引资等项目和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民生工程进行梳理划分,按照“定人、定岗、定时”的要求细化到个人,重点对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条件、施工许可、基础档案建设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并登记造册跟踪,确保监管到位。
  (二)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1.分级分类分阶段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建立岗位分训、分级组训、等级达标练兵机制,支队灭火救援作战指挥部按7个小组任务分工开展业务理论、体能训练、辖区情况熟悉训练和实战演练。整建制中队要按照混编、普通、特勤3个类别开展相应的合成训练,提高力量编成、编队到场展开效能。执勤消防中队官兵按照5个岗位和8个功能编组开展训练,提升部队初战打赢实战能力,新兵在投入执勤前要组织开展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新训结束前组织开展汇报演示不少于100个科目;新兵下队后要组织开展基本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的适应性训练,做到科学施训,循序渐进。结合职业技能鉴定科目,扎实开展专职消防队伍冬春训练工作。
  2.深入开展双“人人”活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继续开展“人人熟悉器材装备、人人争当技术能手”活动,大(中)队严格落实每周“车场日”、每月“装备日”制度,按照岗位和功能编组,分类组织开展器材装备熟悉操作,强化车辆装备操作应用训练,加强特种装备、新型装备性能测试,提高官兵器材装备熟悉操作应用水平。
  3.加强熟悉演练与水源排查。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开展“六大类”场所,即: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古城镇(传统村落)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熟悉演练,基层大(中)队每周至少安排2天组织进行情况熟悉和实战演练,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和作战信息卡,支队每月开展1类场所实地熟悉和实战演练。迪庆、丽江、大理、保山等古城镇集中的单位要对辖区古城古镇重点熟悉,制订完善数字化预案,至少开展一次实战演练。要联合当地安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在前期石油化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具有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一企一策”专项活动,制定针对性的作战预案,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开展水源排查,2017年2月前组织开展市政消防水源和居民楼消火栓摸底排查工作,完善消火栓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缺水地区供水能力建设,对辖区内供水无保障或水压无法满足消防要求的老工业区、古城村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等缺水地区、场所进行科学研判,冬防结束前制定缺水地区供水方案,形成水源评估报告上报当地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维护保养,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4.建立联勤联动联训机制。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文山州公安消防部队与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机制》,将企业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体系,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指导站点建立并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全天候在岗在位,接到火警后,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先行赶赴现场,形成扑救初期火灾快速响应灭火单元。严格落实《云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联战制度》,按照现役队、专职队、微型站相互联动、互为补充的原则,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战常态机制,不断增强全省消防力量的协同作战能力。消防大队要组织县内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集中轮训一遍,消防大(中)队每月要对辖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开展执勤训练工作指导不少于4次。消防大队要以辖区内乡镇政府、单位专职消防队为中心,与区域内街道社区、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立联防区域,每月与公安现役队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演练,提升区域火灾整体防控能力。
  5.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士兵编制,定期清查用兵情况,清理超编超占和违规外借兵员,规范兵员编配和管理使用。针对老兵退伍、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及时调整机关警力充实灭火救援一线。在圣诞、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视情提高执勤战备等级。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全勤指挥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建立逐级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各级各类人员在岗在位。
  6.强化部队正规化建设和安全工作管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深化正规化达标活动,落实每季度参谋长联席会议和形势分析会制度,严格部队“四个秩序”。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安全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活动,规范官兵安全行为,提高官兵安全意识。要以“人车酒、黄赌毒、网电密、远散直”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防事故案件和违纪行为发生。要完善警务督察机制,强化日常督察、专项督察和网上督察,紧盯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着力整治部队管理松懈、纪律松弛、作风松散问题,及时查纠违规违纪行为,强化督察结果运用,确保部队秩序正规、制度落实。加强作战训练安全管理,组织学习作战训练安全相关规定,提升官兵安全管理意识。
  (三)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各乡(镇、场)、县住建局要加快编制和修订城乡消防规划。2016年底前,全国重点镇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任务,一般建制镇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任务。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县消防委要牵头制定贯彻公安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的落实意见,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完成县级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任务;完成专职消防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年度任务,加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6年年底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2016年底前, 80%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志愿消防队。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加快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县综治办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乡镇场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或综合治理平台。2017年3月底前,6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5.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以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支点,借鉴“丽江模式”,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县公安局要指导县公安消防大队加快数字化消防建设,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紧紧抓住“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消防工作紧密融合,建立社会化消防管理平台。要加快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工作,2016年年底前,要完成年度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数量任务。
  (四)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1.开展社会化宣传。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广泛宣传“119”消防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
  2.推进媒体宣传。县文广体旅局要通过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专题方式,适时推出针对性强的宣传内容;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和案例宣传,提醒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督促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电信、移动、联通要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提高消防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着力抓好“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全州统一的宣传主题,相关行业、部门要参与配合,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印发的《消防监督检查实用手册》,编写制作我县消防培训课件,组织消防监督员、派出所消防民警、消防文员、行业部门检查员进行全员培训,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地操”训练,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要继续深入开展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前期没有参加培训的组织集中培训,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亡人火灾高发的季节,亡人火灾起数占全年火灾的60%左右。各乡(镇、场)、各部门所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住建、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广体旅局、教育、卫计、工信等部门要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有关工作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方案工作要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严格组织实施,并把方案制定是否严密、具体,执行是否坚决、到位作为考评内容,确保执行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乡(镇、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针对消防重点、难点、乱点问题开展排查治理,抓住重点环节,补强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在持续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指导村委会(社区)等“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工作,把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坚决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利用各种力量督促单位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强化跟踪问效,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乡(镇、场)、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保责任,要落实到每一名消防监督员;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九小场所”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前,要加大对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奖惩,对工作成效特别突出的,要予以奖励,对工作平庸、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要做出职务调整;工作不负责任,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责。
  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请于11月7日前通过文山州协同办公管理平台报县消防委办公室(县消防大队)。从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3月28日前上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人:曾亚茹,联系电话及传真:7130415。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消防委各成员单位。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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