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消防委成员单位:
进入5月份以来,我县气温上升,天干物燥,雷电、大风天气增多,用电负荷加大,季节性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为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要求,现就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近年来全省和全国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研判形势,找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各乡(镇|场)、县消防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消防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抓紧抓实,层层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马关县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马政发〔2015〕29号)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超大城市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场所为重点的夏季消防检查,广泛发动各级基层组织,深入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要按照公安部与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国家文物局等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对达标建设活动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县文广体旅局要联合县公安消防大队按照《关于开展文山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一项一策”验收工作的通知》(文公消发〔2016〕61号)要求开展验收工作。其他行业部门要按照《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消防委发〔2016〕6号)要求,开展标准化管理。安监、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电力等部门要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爆炸事故和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挂牌督办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必须督促涉及部门、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夯实基层基础。各乡(镇、场)要加快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将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按照省综治办和消防总队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综治办〔2014〕13号)要求,进一步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的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要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整合各类资源,按照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建队要求,逐步完善微型消防站功能。要加快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要利用消防协警工作平台,开展辖区场所信息采集、监督检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力争在8月底前,实现100%派出所组建消防警组,场所统计覆盖面达到5000家的总体目标。要加快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结合实际划定范围,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实现“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切实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要大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发的《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公消〔2015〕22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建制镇(含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修编)和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抗御火灾风险能力。要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应用,采取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模式,积极推广使用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在居民家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弱势群体聚集场所,要推广使用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强化火灾防范水平。
四、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农忙时节、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重大保卫活动多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暑期学校教育,组织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和第三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利用新生军训,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夏季防火宣传方案,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本级干部培训内容,适时开展消防培训演练。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执勤备战。各乡(镇、场)、县公安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要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1次全面普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各乡镇场、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开展业务大练兵,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提高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同时,要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提高防火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
各乡(镇、场)、各行业主管部门请认真填写马关县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每月22日前通过协同办公平台系统上报至县消防委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对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县人民政府将进行通报。
附件:马关县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消防委各成员单位。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