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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马关县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9/04/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马关县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献文 县长
  副组长:陈子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夏寅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全斌 县监察局局长
      杨立海 县人事局局长
      杨 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法制局局长
      何建道 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事务。杨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下人员组成办公室联络员:
  卢伟高 县人事局副局长、“三项办”主任  电话:7125193
  梁自彬 县信访法制局副局长   电话:7122299
  杨凤金 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干部  电话:7122036
  李云坤 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电话:7122435
  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对全县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协调;组织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宣传发动和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我县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制定推行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对各乡镇、各部门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与州有关部门相关业务的沟通、联系与衔接;做好我县推行四项制度的情况收集、月报、简报及总结,巩固深化提高,整体协调推进。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阳光政府△ 领导小组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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