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农村地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监管
我县多数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地区,而且年末恰逢农闲季节,赶集、婚嫁事宜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增多,交通参与者逐渐增多,交通客货运量增大,加之进入冬季,气候转冷,雨、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由于道路等级较低,影响行车安全的不利因素随之增多。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推广丘北经验工作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机地结合,突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管控。
(一)治标治本,加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抽调人员,深入一线加强督促和指导,提高见警率和管控率。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载货(客)摩托车的排查,进一步完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台账,继续深化机动车驾驶人集中教育活动,加大对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职责,切实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管理。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群众,整合社会力量加强对农村公路和机动车辆的管控。公安、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的职能作用,坚决取缔无证驾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种事故苗头,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继续深入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肃整治纪律,扩展整治范围,创新整治方法,加强整治宣传,坚持严管态势不放松,做到整治力度不减,把整治的范围向各乡镇、村延伸,向农村群众家中拓展,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二、做好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应急管理
针对冬季雨、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的实际,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安排、提前预警,切实加大对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和交通应急管理。一是加强预警。公安、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适时掌握本地气象信息,及时对雨、雪、雾以及冰冻天气作出提前预警。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交通、安监、消防、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预案处置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并对应急装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在突发紧急情况下拿得出,用得上,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置,该采取管制措施的要及时采取管制措施,严防二次事故发生。要加强道路疏通,确保发生突发紧急情况时应急指挥车辆和运输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的车辆能够及时抵达,通行顺畅。
三、加强施工道路交通管理
(一)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有效监督,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安监、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督促施工方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责任人,预见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并督促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加强对施工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施工方的各类工程车辆,必须随时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车辆性能完好且安全有效,坚决杜绝不合格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进场施工。同时,质监、交通、公安部门要经常深入施工单位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对施工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确保不发生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行车安全。
(三)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巡逻监控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施工方要配置交通安全员,负责车辆通行秩序维护,重点强化上下坡、连续弯道、流量大、易拥堵、事故多发点等薄弱环节的监控,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车辆、定路段,责任落实到位。公安交警要加强巡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四)加强对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防护保障工作。实行半封闭和全封闭的施工道路,要设置醒目齐全的指示标志、标牌、标线等,以免驾驶员走冤枉路;要设置一些限宽、限高、限重、限速、危险等警示标志,及时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安全;要设置和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如警示灯、黄色闪光灯、彩旗、彩带、防护网等,确保司机和行人看清施工路面情况,严防事故发生。
四、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现距全年工作结束还有最后不到40天的时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已进入冲刺决战阶段,能否顺利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要随时绷紧交通事故预防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交通事故防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鼓足干劲,再接再厉,确保2009年交通安全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各单位、部门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善于用群众语言、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来管理、来执法,注重策略、讲究方法,真正融法理情于工作中,坚决防止和避免因态度生硬与群众发生冲突,引发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和冬季安全行车知识,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认真按部署要求加强检查督促,派出检查工作组,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交通 安全△ 专项整治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27日印发
(共印1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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