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07年,我县的无偿献血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年度无偿献血工作任务,确保了临床用血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更加规范我县的献血工作程序,确保2008年和今后年度献血任务达到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文山州无偿献血实施办法》和《文山州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文山州各县“无偿献血日”的通知》(文献血办〔2008〕1号)要求,现将我县的“无偿献血日”时间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马关县“无偿献血日”时间
从2008年开始,马关县“无偿献血日”时间为每年的1月29日、4月29日、7月10日、11月11日,具体献血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无偿献血日”献血地点
马关县休闲广场(马关宾馆旁)。
三、相关要求
(一)“无偿献血日”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发文通知采血时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无偿献血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按照现有职工总数5%(现役军人10%)的比例,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现役军人参与无偿献血,保证完成年度指导性献血任务。
(二)为保证无偿献血制度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宣传部、广电、文联、网络中心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宣传无偿献血知识和公告“无偿献血日”时间,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参与无偿献血的参与率,努力推动全县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保证年度无偿献血实现100%的目标,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三)从此文件下发之日起,全县“无偿献血日”时间以此文件为准。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卫生 无偿献血△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0日印发
(共印1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