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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08/07/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委会、全省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州实施四项制度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实施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州级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的通知》(文政办发〔2008〕160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县级行政机关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定期通报的目的
  通过建立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促进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四项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服务质量;树立政府信守承诺、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实行集中定期通报的部门
  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集中定期通报的单位是全县13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公开服务承诺的27个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审计局、县人事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县广电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集中定期通报的主要内容
  (一)上个月兑现服务承诺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
  (二)兑现服务承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以及原因分析。
  (三)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四)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评议的情况。
  四、集中定期通报的组织方式
  (一)从2008年12月份开始,全县13个乡镇和县级公开服务承诺的27个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形成文字材料(附电子文档+统计报表),于每月5日前报县三项办汇总(县人事局)。
  (二)县三项办汇总后,于每月8日前将集中公开通报内容报县政府办,送县行政问责办(县监察局)和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三)每月10日前,由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通过马关县人民政府网将通报内容向社会公开通报。
  五、几点要求
  (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定期公开通报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上报的内容要点面结合,既突出工作重点,又要全面体现本系统、本单位服务承诺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实行集中定期通报的13个乡镇和27个部门以外的县级机关,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采取适当方式,对服务承诺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公开通报。
 

 

                       二ΟΟ八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服务承诺△ 通知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法院、检察院,县委各部委,省、州驻马单位,办存。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35份)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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