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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马关县第十届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2/03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十届

二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函

 

 

罗章红、田丽华、董礼翠、李世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亮化设施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各位委员指出的我们在城市亮化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示歉意,并十分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第一点进一步加强路灯管理,及时修缮破损灯泡问题。在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对路灯设施的管理,每天执法人员在都对县城路灯进行巡查,并按管护合同要求对路灯维护公司进行考核。同时路灯维护公司每天晚上都安排人员对城区路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及更换,尽最大努力方便居民生活。关于第二点根据季节变化调整路灯开关时间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已经调整了路灯开关时间,分别是春、秋季为19时00分开灯,次日早晨7时00分关闭路灯;夏季为19时30分开灯,次日早晨6时30分关闭路灯;冬季为18时30分开灯,次日早晨7时30分关闭路灯。一些路段路因路灯修复及更换,需在白天进行操作,导致该路段路灯白天还亮,还请理解。关于第三点完善背街的路灯安置问题,从2014年以来,我局及时做好棚户区社区路灯安装工程,在原有的基础上,增设了691颗路灯,截至目前,县城区背街小巷共有路灯1803颗,做到了城区建设与路灯建设同步进行。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更好地改进城乡环境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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