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政发〔2019〕73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马关县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9/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群防群治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不断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教育部等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马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职能任务。

(二)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以及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三)督促各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专项督查,每年组织开展2次学校安全工作集中督查或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学校安全工作实效。

(四)协调处置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二、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

总召集人:段 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陈胜应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承慷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县综治督导股,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科技局、水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分管领导。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于县教体局,由陈胜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与日常管理。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综治督导股指导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单位共同做好校园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教育的工作联系,畅通校园周边治安管理信息。

县发改局:履行对学校使用粮食、油、面的检测监管,保障进入学校食材安全。

县教体局: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制定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督促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健全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检查。

公安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开展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消除社会安全类隐患;及时依法制止和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合理规划设置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严厉查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学生的乘车和上下学人身安全;协助学校处理校园内突发的各类事件并及时予以取证调查;协助开展法制进校园等法制教育活动;定期向教育体育局和学校通报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司法局:指导和配合学校对师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提供法律援助;依法依规组织调解涉校、涉教、涉生各类纠纷。

财政局:负责提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经费。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对学校周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监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审核校舍的设计、施工、验收,对学校预建、在建工程安全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学校校舍的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

农业农村科技局:对进入学校动物产品进行检验检疫,保障食材质量安全。

水务加强学校周边学生出行的河塘水坝的水域管理,设置警示标志牌,增设防护设备设施,加强学生出行重要时段的巡防管控,严防学生私自下水游泳发生溺水事故。

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取缔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县卫生健康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督促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校园环境和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定期向教育体育局和学校通报学校疾病防治和饮用水监测情况,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对学校常见流行性传染病作出工作预警。

应急局:督促各有关职能单位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周边山体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测与治理;指导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监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食杂店、临时摊点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培训;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企业进行监管,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负责对进入学校的蔬菜、瓜果农药残留进行抽样检测;依法查处涉校、涉生食品安全事故。

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整治学校周边各种违规经营摊点,联合有关单位取缔各种流动商贩,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和道路通畅。

道路运输管理局:协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营运资质车辆集中运送学生的违法行为。

妇联、团县委结合本职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配合教育、学校和社区,开展学生、幼儿及其家长喜闻乐见的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防护知识。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及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一系列关爱留守孩子活动,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各乡(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统筹辖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或协助学校整改;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学生集中上放学时段交通安全整治,查处违法营运学生行为;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对辖区内的水库、水窖、坑塘、河道等水域要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协调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进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家长防范意识;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安全工作,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依托村(社区)或社会多渠道及时掌握辖区内的留守儿童情况,对无人照管,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留守儿童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积极协调有关站所做好学校治安维护,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保护工作,特别是预防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性侵等犯罪行为,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做好涉校、涉教、涉生事故处置和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协调配合工作。

四、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召集人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从工作大局出发,认真研究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在广泛听取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作出决策。

(二)联席会议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互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集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召开会议。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召集人确定。各成员单位在例会召开前,要结合行业性、时令性特点,深入调查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学校安全议题,并在会前向办公室提交文字材料。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联系,及时反馈有关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和会议记录,就会议决定事项以通知、工作简报、会议纪要或其它文件形式下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按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马政发〔2019〕77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规划区内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建设项目予以处罚的通知
下一篇:马政发〔2019〕72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马关县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