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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40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文山州协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2/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协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协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协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文山州协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协调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全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文山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供电保障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农村生产生活安全用电、提高农村用电保障水平为总目标,解决全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全州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到2020年底,农村低电压用户得到基本治理,农村供电可靠性、供电质量大幅提升,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现代化农村电网,全面提高农村电网智能化水平。2020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6%以上、户均配电容量达到2千伏安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减少维护、节能环保”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规程规范,持续推进农村电网网架结构优化,提升农村供电保障水平。

(二)坚持“协同高效”原则。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参与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形成合力,协同推进项目建设。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文山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认识不足、规划衔接不到位、电网发展不平衡、管控压力大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加强规划衔接。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与供电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分析薄弱环节,查找短板,精准定位,科学规划,分类解决。进一步强化农村电网规划与住建、国土、交通运输、林业、水务、环保等部门专项规划间的衔接,确保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划与个相关专项规划的一致性。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文山供电局、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南电力公司)

(二)多方筹资,加快项目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紧盯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政策导向,继续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农网项目投资,全力推进我州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电网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研究投融资政策,充分利用自身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农网改造升级步伐,确保“十三五”期间年均投资增长15%以上。(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配合:文山供电局、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南电力公司)

(三)强化协作,合力推进项目建设。供电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通报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进展以及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县(市)要主动作为,及时协调解决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杆塔占地、线路通道问题。住建、国土、交通运输、环保、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细化责任,履职尽责,主动服务,配合项目业主做好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报批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项目管理,提升管控能力。发改、能源部门要切实抓好项目监管,从项目管理、安全制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成效、竣工验收等方面,做好项目管理督查检查,确保农网改造升级有序规范。企业要建立健全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体系,建立项目台账管理制度和 “销号”制度,实行项目的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提升服农网改造项目管理水平。供电部门要切实做好线路老化、杆塔安全、私搭乱接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恶意阻工、强行揽工、偷盗器材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公安局,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供电局、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南电力公司)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引导工作作为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广泛宣传国家关于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具体政策措施,宣传广大群众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电网改造在减轻农民负担、提升用电质量和用电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配合:文山供电局、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南电力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文山供电局、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南电力公司为成员的文山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文山州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设,研究决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州能源局,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落实政府主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主导责任,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各县(市)应成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辖区内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设,解决农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供电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做好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农网工程项目的实施。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建设纳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施工安全。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程,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全程管理,消除隐患,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四)加强资金物资管理。供电部门要建立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账户,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供电部门要切实加强物资管理,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相关规程,确保物资质量及调配。设备安装投运前严格按照交接规程进行试验,确保设备健康入网运行。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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