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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19〕53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马关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8〕102号)、《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8〕5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6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围绕精准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贫困地区,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建设农村物流体系,促进产销对接,加强电商培训,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全力创建,强化结合。全力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与省级电子商务新模式试点相结合,将试点县工作模式进一步总结提升,作为2018年示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标准要求;与“云品荟”结合,按照“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模式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产品和企业进公共仓、进平台、进实体店。

(三)把握精准,助力扶贫。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认真分析贫困原因,结合全县贫困工作实际情况,搭建贫困地区电商平台的桥梁,有针对性地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脱贫本领。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人文环境特点,充分发挥我县丰富的农特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因地而异,依托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促进产业化集群,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三、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

四、总体目标

建设功能主要是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仓储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活,加强农村产品上行,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19年底,实现乡镇电商服务站全覆盖;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行政村和贫困村覆盖率都达到50%以上;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电商培训达3000人次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

1.补齐流通设施短板。鼓励、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分级、包装、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商品化处理流程,促进农产品种、养、加工、包装等品质控制的标准化。

2.加强品牌培育。鼓励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生产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打造1个以上农产品县域公用品牌,建立县域公用品牌运行、管理和使用制度。着力做好“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或“多村一品”的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县级统筹打造网货的开发。结合本地优势产业,支持农产品、民俗文化产品生产等企业,围绕“三品一标”建设及认证要求,开展产品开发、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或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培育我县农产品品牌,在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遴选有发展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通过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让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县内农产品进行绿色、有机、无公害的“三品认证”。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开展农产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鼓励在农村电商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加快区块链技术的运用;支持提供网销农产品的检测检验服务。建立县级网销农产品二维码数据库,按照农产品种类,督促生产企业在所加工和销售的农产品上粘贴溯源追踪二维码,并提供该产品产地及农药化肥使用情况、日常管护情况等详细视频记录。结合实际推广当地特色农产品溯源,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辖区内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

4.建立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由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牵头,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建设农村电商营销服务体系,提供农村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开展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整合营销,重点开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产销对接活动。引进电商平台企业,加大电商产品品牌和电商平台品牌宣传推广,引导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等企业利用淘宝、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自建平台开设扶贫馆、特色馆、旗舰店、食品专营店、原产地产品店、网店、微店等网上商城和网上商店,多形式开辟销售渠道。注重区域内内贸流通,调动商贸流通企业区域电商积极性,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本地同城化订单配送,开展网上预售,加强农特产品品牌培育。参与淘宝、天猫、京东、“双十一、双十二、聚划算”等各类在线营销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等加大宣传营销。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全州组织的各种会展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利用招商引资、文品入沪等工作,加大对马关农特产品的营销推广,促进“马品出山”。

(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营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一步建设、完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指导和服务本辖区乡村两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为辖区内电商企业和从事电商的创业者提供电商咨询、培训孵化、实战演练、美工策划、商品定位、产品摄影、创意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包装运输、售后管理、线上销售和线下体验等“一站式”服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数据处理、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企业集聚、创客孵化、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摄影中心等功能区域,提供县域网络交易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为区域内企业、网商、服务商等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建设本地农特产品O2O展示展销中心,支持消费者通过二维码现场扫描线上购买、线下通过快递物流进行配送,实现农村产品销售功能。服务中心门头悬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马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字样的标识标牌。

2.提升改造乡(镇、场)电商服务站。结合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已建设的乡(镇、场)电商服务站,对现有14个乡(镇、场)电商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完善乡镇级电商服务站功能。服务站点要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支持贫困户负责站点运营,为使其能通过各种服务保证收入,服务点要与淘宝、乐村淘、京东、邮乐购等充分结合;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小额取现、生产贷款等金融增值服务;与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开展农资销售、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三农发展;与当地种植、养殖大户及合作社合作,开展当地农特产品收集、分拣、包装、美工、摄影和网上销售,促进农村产品上行。服务站门头统一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乡(镇、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字样。

3.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在村级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行政村和贫困村覆盖率达50%以上(按124个行政村50%比例为62个以上,其中115个贫困村50%比例为58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建设应优先考虑安排在贫困村,场地选择在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同时,可以利用现有的供销社网点、移动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便利店、村民活动中心等场所建设改造升级。服务点负责人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共产党员中懂电商、会经商、敢于创新创业的年青人。服务站点要具备产品零售、实体体验、网络代购、物流配送、技术服务、农产品收储等功能。拓展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存取金融服务、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使其能通过各种服务保证收入,服务点要与淘宝、京东、邮乐购等充分结合,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与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开展农资销售、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三农发展。服务三农发展。服务点门头统一有“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村(社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字样。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要发挥中枢作用,将乡(镇、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串联成网,避免分散运营。

(三)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1.建设县、乡、村农村物流电商仓储体系。一是建设、改造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开放式的仓储、配送、分拣等服务,有特殊需求的生鲜农产品,还应提供保鲜、冷藏等设施和场地,鼓励与传统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共享融合。二是建设、提升改造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点,原则上与乡(镇、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融合建设,鼓励多站合一。乡村物流配送中转站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集散储存。

2.建立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县域统一的、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管理系统,对接、整合全县物流信息,发挥指挥调度作用,有效管理订单、运单、运力、场站与货物,实现合理、顺畅、高效的货物流转。

3.整合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依托县域物流信息化实现与各运力企业系统互通互连,整合全县物流资源,鼓励邮政、供销、商贸流通、城乡公交、第三方物流等各类主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上下行流通解决方案,降低下行物流成本。通过县域电商仓储配送中心,集中统一开展农产品上行,降低上行物流成本。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因人施教。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有针对性的、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针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规划、管理和分析等培训;针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电商应用、开设网店和网络营销培训;针对有意学习电子商务的农村群众、返乡青年、退伍军人、未就业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开展电商创业、实操培训;针对农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产品经销商等开展服务培训;针对农村群众开展电商普及培训和宣传,结合扶贫工作要求,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

2.丰富形式。根据培训内容,可以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地考察和实操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鼓励网上培训和网下培训结合。

3.严格要求。培训工作要如实做好培训痕迹材料。培训经费使用严格遵守培训经费管理相关规定。

4.突出实效。重点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做好培训效果转化跟踪服务。通过培训转化一批县域电商企业,带动一批电商从业人员。

(五)建设县级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收集体系

全面做好州级统一建设的数据平台宣传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当地服务站点、电商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准确、及时录入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和交易信息。

(六)培育和壮大当地电商经营主体

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县内传统制造企业、商贸企业、旅游企业、酒店餐饮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和深化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

(七)构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体系

引进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入驻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实现马关高原特色农产品通过多电商平台走出去。引导、支持成立马关县电子商务协会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八)构建电商精准扶贫新机制

积极培育5户以上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20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积极开展贫困地区电商扶贫调研,大胆探索电商扶贫新机制、新模式,优先在贫困乡(镇、场)、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安排先行先试,探索电商扶贫新路子,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电商扶贫示范试点。

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一)严格项目资金使用。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文山州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文商联发〔2019〕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县资金管理办法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备案。示范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和资金审计,严禁挤占挪用。要严格把握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不得重复支持。支持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15%,支持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不低于50%。其余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培训、物流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开展,不足部分由县级整合资金解决。

(二)坚持开放共享要求。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建设的公共服务中心(站、点)、物流配送体系等公共服务类综合示范项目必须开放、共享,向社会提供市场化服务,严禁仅向特定企业提供服务。

七、服务商的选择

严格按照招标流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运营服务商的公开招投标,设置考评细则,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建设的监督和考评,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绩效评价,取得实效。所选择的运营服务商,必须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并组建为当地服务的运营团队,做到服务团队本地化。凡中标后未在当地注册独立法人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重新选择其他服务商进行招标。服务商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监察、审计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八、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9年2月)。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会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电商办,抽调专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确定项目招标中介(即:第三方项目监督机构),明确招标流程,制定招标细则;明确项目资金、制定资金分配比例、计划及拨付程序;研究制定《马关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马关县2018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备案。

(二)启动阶段(2019年2月)。按照“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项目招标工作,细化项目实施内容、标准及具体要求,拟定考核验收及项目管理细则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建设服务合同。

(三)重点实施阶段(2019年3月-6月)。完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实现服务站点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和覆盖50%以上的贫困村,并保持正常运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建设;完成县级1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并实现上行功能;按照计划开展电商务培训2000人次以上,培训满意度达90%以上;开展农村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上行工作;按照州级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半年工作自评。

(四)扩展阶段(2019年7月-10月)。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开展电商务培训1000人次以上,培训满意度达90%以上;实现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及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幅均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任务。

(五)自评阶段(2019年11月-12月)。开展县级自评工作,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做好迎接省、州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工作。

(六)验收阶段(2020年1月以后)。接受上级组织的第三方和专家组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整改工作,继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工作,不断总结示范经验和成果。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马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昌娥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杜兴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冉永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何建道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世俊 县发改局局长

田孟梅 县财政局局长

杨朝亮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杨 珊 县审计局局长

陈胜应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卢伟高 县人社局局长

朱开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明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献超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谢欢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邓金波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莫健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代奎 县统计局局长

王加丽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 王 县供销社主任

普兴明 县税务局局长

叶来萍 团县委书记

龙凤会 县妇联主席

卢兴灿 县残联主席

闻海燕 县科协主席

王 鸿 县工商联副主席

张 宇 中国邮政马关分公司总经理

张凉冰 中国人民银行马关支行行长

伏文熙 中国移动马关分公司总经理

陆明飞 中国联通马关分公司经理

段家勇 中国电信马关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工信商务局,由杨朝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达珊、陈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流通、电商、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组织召开全县电子商务工作推进会、专题会、联席会议等;制定出台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政策文件、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引导和督促骨干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物流配送企业抓好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探索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路径、资金分配表、进度倒逼表等;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制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站、所)室主动抓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强化经费保障。统筹中央财政资金1400万元、县级整合资金不低于中央财政资金的20%,实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四)强化政策支持。相关成员单位要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中给予倾斜。研究制定《马关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开展电商基础知识培训,广泛调动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督,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县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参与到诚信体系建设中来。推进电商网络销售诚信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七)加大监督检查。要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实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在示范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示范成功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县监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2019年6月开展半年工作自评,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评,总结成效,分析问题,研究执行下步工作计划。2019年12月前,迎接州级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绩效预评价工作,总结工作情况,查缺补漏。2020年3月前,迎接省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八)做好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施实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加强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从2019年1月起直至上级绩效评价工作结束为止,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实行每月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25日将本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密切与相关媒体的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脱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之间的借鉴和交流。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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