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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政协文山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6/15

关于对政协文山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函

 

马英海、罗永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化解住宅小区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马关县城区建好并入住的小区28其中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23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9个)无物业服务企业的5个小区均为开放式小区均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占全县住宅小区比例为32%

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低的原因:一是小区业主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和爱我家园积极性不高,导致小区业主委员会难以成立;二是虽然部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委员会成员水平参差不齐,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有些人掺杂私欲,享受特权,不交或少交物业费、车位管理费、占用公共资源,业主对业主委员不信任;小区虽然有物业服务企业,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混乱,物业收费不合理,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费收支不公开透明,水、电费收费比市场高等,导致小区物业和小区业主矛盾突出;部分物业委员会运行时间不长,无法引导业主支持、配合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导致小区物业收费难,部小区物业工作难以正常运转

针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存在的问题,马关县强化主管部门对小区的管理,逐步规范物业管理模式。一是积极推进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社区对业会的指导、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社区在群众工作方面的优势,严把人选、规范程序,将业主大会、业委会指导、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深入贯彻党建联建,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将物业小区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突出党组织领导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政府公职人员、党员积极参选所居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发挥业委会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小区党员合法参与、监督社区建设。三是开展培训提高业委会成员自身素养。组织开展对社区干部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增强委员们对物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监管意识、增强管理能力。

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任重道远,正如你在提案中所业主委员会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个人的能力问题,也有业主委员会制度保障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制度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社区及时指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实行由社区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相关管理职能并向业主公示。强化物业管理公开公加快建立质价相符、合理透明、规范高效、和谐共建的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打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组织与业主、政府部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最后一公里。出台完善物业管理项目按照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内容统一、要求统一的原则,全面公开业主收费情况、公共收益情况等在内的10大类的公开公示项。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工作改进。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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